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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海難死因研訊|「南丫四號」船長指案發時連他只得3船員 曾鳴笛右轉惟仍被「海泰號」撞上 乘客供詞指沒人員簡介如何穿救生衣
2012年10.1國慶日發生39死的南丫海難,遇難者家屬一直爭取召開死因研訊,當中兩人被高院駁回申請後,再向上訴庭提上訴,終於2023年7月獲裁定上訴得直。事隔逾12年,預計聆訊需時60天的死因研訊今(6日)正式展開。死因研訊主任庭上讀出書面證人供詞,其中載有124名港燈員工的「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之供詞指,當時包括他在內只有3名船員,案發前曾鳴笛右轉,惟「海泰號」仍撞上其船身。
此外,有乘客的供詞指,船員沒有指示他們穿上救生衣,他案發前與幼子正數救生圈,案發後兩人失散,他和妻子被救生船救起,及後得知幼女獲救,惟翌日認屍時發現幼子的屍體。綜合庭上供詞,案發前沒有人員向乘客簡介如何穿救生衣。研訊明續。
事發於2012年國慶日晚上,124名港燈員工及家屬乘搭船隻「南丫四號」,從南丫島出發前往維港觀賞煙花,啟航後不久即被港九小輪「海泰號」撞穿船身。事故後,時任特首梁振英成立「南丫島附近撞船事故調查委員會」,並在2013年4月揭示「南丫四號」漏裝一道水密門等。
死因庭在2020年11月決定毋須召開死因研訊,直至事件發生十周年、即2022年6月,3名家屬梁淑玲、趙炳全及徐志盛入稟高院要求法庭重新考慮,法官高浩文於2022年11月駁回申請,梁淑玲、趙炳全續上訴,上訴庭終於2023年7月裁定家屬方上訴得直,指家屬方發現的新證據未被獨立委員會審視,當中「南丫四號」漏裝水密門,更屬是次海難之根本問題,須透過研訊才可讓家屬及公眾全面了解事件。
死因研訊目的為研究涉事委員會報告發布後出現之新證據
死因庭今開始展開研訊,7名家屬、港九小輪、港燈、財利船廠、海事處均派法律代表到庭,家屬趙炳全及梁淑玲的伴侶列席。死因裁判官周慧珠開庭後指出,是次死因研訊的目的,是按照上訴庭判詞,集中研究涉事委員會報告發布後出現的新證據,向公眾及失去親人的家屬公開及澄清有關證據,惟死因庭沒有權力查究刑事責任。
庭上擺放了涉案「南丫四號」的模型,死因研訊主任指模型由警方準備,各方盤問證人時均可使用;又表示會在庭上讀出166份書面證人供詞,並傳召92名證人上庭作供,包括家屬趙炳全、財利船廠職員、專家證人等。
死因研訊主任之後先讀出涉事港燈活動的統籌人、「南丫四號」乘客黎浩然的供詞,他在事後協助警方調查,其供詞指在當天下午,他帶隊到港燈位於南丫島的發電廠等參觀,參與者在傍晚完成晚餐後,在晚上約8時乘搭「南丫四號」離開南丫島,一行人打算前往觀看國慶煙花表演。他在啟航後到達駕駛室,看到一艘船接近,而船長周志偉就將船右轉,期間引擎聲加大,黎之後突然感受到船身被撞,遂跑出駕駛室及報警,其後一度跌落海中,最後獲救生艇救起。黎的供詞又提及,當時許多乘客被困在船內,「南丫四號」並在5分鐘內沉沒。
「南丫四號」船長見「海泰號」接近曾鳴笛及右轉
「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案發後因危害他人海上安全被捕,死因研訊主任在庭上讀出其警誡供詞指,透露他為小六學歷,由1982年開始當水手,1993年起擔任船長,與船員梁沛生和梁帶猷當晚在船上工作,案發前駛離港燈避風塘,之後發現「海泰號」快速前進,他鳴笛及右轉,之後再減慢,惟「海泰號」左舷船首撞向其左舷船尾。他之後報警,並發現大量海水湧入船身,「南丫四號」並迅速下沉,與海面成直角,許多乘客在船內下墜。周右手受傷,待附近乘客游離後亦游離沉船。
至於警方向他提出的多個問題,包括:
得你、兩個船員,足唔足夠?
你知唔知當日實際乘客數目幾多?
有冇雷達、夜航燈?
機器運作正唔正常?
你哋有冇固定航線?
你有冇作出咩行動,避免撞船事件發生?
有冇採取行動,叫乘客著救生衣、通知港燈?
你喺過往咁多年,有冇違反《海事法》?
撞船之前,你有冇做安全評估?
周志偉在警誡供詞中對上述問題的答案均為「唔答」。
翻查資料,船長周志偉在在2015年2月,被控誤殺罪名不成立,但危害他人海上安全則罪成,被判囚9個月。
案發時無風無浪,視野良好 船員未指示乘客穿上救生衣
死因研訊主任續讀出當晚「南丫四號」的乘客兼死者家屬的供詞。其中乘客張國康的供詞指,當日攜同妻子、女子和兒子張頌軒(死者)參加涉案活動,案發前妻子與女兒同坐,他與兒子則另外坐在救生圈附近座位,並與兒子數救生圈,之後突然聽到一聲巨響,船身搖晃。
張當時試圖拿救生圈,但海水已湧入船身,他須穿過懸浮的物件去拿救生圈,亦看不到任何救生衣,之後燈光熄滅,他與家人失散。張最後被救生船救起,發現妻子已在船上,但不見子女。兩人被送院治理,期間獲告知女兒已被救起,但兒子失蹤;兩人翌日認屍時發現兒子的屍體。
張國康的供詞並指,案發時無風無浪,視野良好,另指自己沒有留意到船上有多少船員,船員亦沒有指示他們穿上救生衣,他亦沒有留意到有圖片展示如何穿上救生衣。
乘客黃以宜的供詞則指,她攜同丈夫、兒子郭文曦(死者)和女兒郭亮瑩(死者)參加涉案活動,他們於案發時坐在船尾最後一行,突然聽到巨響,海水湧入船內,4人均來不及穿救生衣。黃以宜將女兒交託給船員,看到船員正接近女兒,但之後海水就淹沒她的身體,她最後被水警救出,女兒卻罹難。
翻查報道及委員會報告,死者張頌軒為10歲,郭文曦和郭亮瑩分別僅3歲及4歲。
乘客供詞指當時有人哭泣、大叫或拍窗呼救
死因研訊主任亦讀出乘客連家泓、陳健欣、司徒蘭、林木蓮及劉鑑波的供詞。綜合供詞內容,案發前沒有人員向乘客簡介如何穿著救生衣,多名乘客因「南丫四號」快速沉沒而不夠時間取出救生衣或穿好救生衣,又有多人被困在鬆脫的船內座椅等設備中。各人當時哭泣、大叫或拍窗呼救,另有人聽到船長向乘客道歉。
聆訊明日續審。
案件編號:CCDI1075-1113/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