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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威瑪共和國也就是納粹之前的德國為何失敗,這應該屬於近代西方歷史學家天天在談而且也研究了多年有很多文章與書可以看的議題(二戰與納粹興起可是非常熱門的題材),我作為一個後進者實際上只需要拾前人的牙慧就可以了。所以我這次說的,就是我自己的看法,這可能和主流歷史學者的說法有點不同,但我想大部份都是相近的,畢竟我也是看他們的書的。因為要談論納粹我唯有設高一級了,原因也很明顯。
我們談論威瑪共和國為何失敗的時候,本身就會製造一個誤區,那個誤區就是我們只看德國而不看那時候的世界。威瑪共和國在三十年代初被納粹取代,而二十世紀三十年代只有威瑪共和國失敗嗎?我們看看這些時候各國發生甚麼事情。
歐洲主要有以下國家,德國,英國,義大利,西班牙,法國,俄羅斯,奧地利,奧圖曼,讓我們看看這些國家的情況各自如何?
西班牙在二十年代君主立憲已經衰落,人民把國家的失敗歸究於議會,而建立了里維拉的軍事獨裁,是的在西班牙內戰之前西班牙已經是軍事獨裁,可不是佛朗哥導致獨裁的。義大利在自由時期也走向結束,這個新生王國的實力根本沒辦法承受得起高強度的第一次世界大戰,你聽過墨索里尼嗎?可能大家都只記得他是法西斯主義,但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他可是反對徵兵的,義大利政府的失敗,使他可是比納粹更早建立法西斯主義政權。
希特拉的故鄉奧地利又怎樣呢?奧匈帝國在一戰後被瓦解,剩下的奧地利是一個只有六百多萬人口的內陸國家,維也納就佔了二百萬人口,是的希特拉所在的奧地利人口規模跟香港差不多。而且跟香港一樣,人口密集的奧地利因為失去了很多領土,所以農業也不足以養起自己,而對外的關稅條約或者是貿易合作又經常遭到拒絕,所以不久之後法西斯主義就興起。俄羅斯就不用說了革命後就是一黨專政。
奧圖曼分裂之後,主體的土耳其則成為了凱末爾的一黨專政。歐洲說完了,再說日本,日本就差不多時候大正民主要結束了。
之前有說過,普選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才普及的對嗎?第一次世界大戰給了歐洲大部份國家普選民主,但你從上面的國家就可以看到,基本上普選民主的普及化後大部份國家都是失敗的。有了普選人還是要吃飯賺錢,而普選民主並沒有解決任何問題,反而在陷入經濟危機時,普選民主往往陷入長期的膠著,癱瘓,弱勢政府,結果在那個年代各國相繼架空民主制度變成某種實際上的專制。即是南韓那一種只有憲法上的民主。
是的不是只有魏瑪共和失敗,當時大部份民主國家都失敗,所以我們只講魏瑪共和然後找出他的憲法問題甚麼左右翼法西斯主義問題,而不去看全局是不行的。結果各國都產生軍事獨裁與強人政治,這在三十年代初美國大蕭條之後就更惡化,在經濟不景氣下,民主差不多走向絕種。連民主國家例如美國自己,都產生了「憲法上只能連任一次最後連任了三次」的羅斯福。
你想想連美國總統都要打破連任限制,二十至四十年代其實完全就是打民主的臉,在面對危機時,議會或者各種權力限制都不切實際,授與某人長期而且強大的權力才是解,從美國到蘇聯都如此。
他的遠因是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破壞,引致了金本位自由貿易的末日,十九世紀的全球經濟系統,在二十世紀已經失效,全球經濟陷入了惡性循環。這世界大部份的紛爭都是源自資源不足,當美國都到處露宿者時,議會制度那種分散責任就出現很大的問題。
議會制度的問題在哪裡?我問你一個問題,經濟不景氣,民生困苦,誰要負責?在臺灣一定是罵民進黨的,但是現在臺灣只有總統是民進黨籍,議會的大多數並不是民進黨,決定法律與預算的是議會而不是總統,那為何負責的不是議會的議員呢?議會制度自古以來的問題,那就是實際上議會擁有權力,卻往往不需要為結果負責,分散責任的結果,往往不是國家元首(即總統/君主)被當成怪罪的對象,就是直接無人負責,問題不能解決?那就政權輪替,換政黨吧,結果問題還是不能解決,不斷的輪替問題就是還在。
所以議會制度在面對真正的困境時,往往是癱瘓,就是不斷的互相推卸任,輪替,然後再倒轉立場推卸責任。想在議會政治中生出能夠解決問題的人幾乎是不可能的,因為議會本來就不給任何人這麼大的權力與責任。
在現代我們的生活再怎樣還是過得好吃得飽的,所以不斷抱怨也好,議會換來換去大家罵來罵去真的沒所謂,因為沒有真的很迫切要解決的問題。但二三十年代是真的會沒飯吃,要露宿的時候,社會上多的是要政府解決的問題,可是問題交給政府之後,議會談完的結果就是沒有結果,地主不肯減租,公務員不肯減薪,軍隊不願縮編,銀行不願放款,中產不願加稅,結果多是任由問題持續,預算卡住。但對於正在沒飯吃沒地方住的人來說,他們可等不到下一次選舉。
更不要說多的是那些「只要是敵對政黨的東西就不分青紅皂白反對」的劣質議員。
相比之下,強勢的獨裁者負上所有責任,然後強迫所有人讓步,迫銀行家放款,迫地主讓出土地給窮人使用,強徵富人的稅,以及減官員的薪。把這些資源拿去為飢餓的人帶來食物,寒冷的人帶來柴火,無家可歸的人帶來居所。所以一黨專政與社會主義才會大幅興起,因為大家要靠獨裁者解決生存問題。
那你可能會問,普選民主為何不能解決這問題?是的這也是現在民主主義者最難堪的事實,那就是普選民主本質上還是金權政治,選舉非常的花錢,所以表面上人人參政權相近,但到頭來能夠在普選民主中選舉的人還是需要各方金主的資助。你沒錢沒後臺的人去選舉,一則沒有資源,二則你的政敵會用資源打擊你抹黑你,如果天天媒體都說你壞話,你也很難選得上。
就說說希特拉,希特拉的罪狀裡面,有一條是說他迫害同性戀,但他這麼高調反同性戀的原因,就是因為他在選舉時有被政敵攻擊過他是同性戀,所以他才打擊同性戀去證明他不是同性戀。
所以選舉的結果,最終政客還是得為金權服務,而且民主互相制衡,往往就是金權之間的制衡,結果你怎樣選,其實往往只是選哪個既得利益集團。在民主政治中能產生的政治都一定是妥協,但是「強搶所有既得利益者的財富,然後去給窮人」這種事卻是絕不妥協的強權才能夠完成的。
是的,民主在資源不足下,往往形成利益集團之間的僵持,表現非常的差。這是各國就算建立了民主政治,都是鑽空子,鑽憲法漏洞,或者直接推翻憲法,最終成為了各種威權的原因,美國總統羅斯福的「新政」本身也是類似的政策。因此,外面雖然多數談威瑪共和憲法中的漏洞,或者把問題歸究於法西斯主義,可是我想大家心知肚明,這些都只是表面問題,內核問題還是一個字「窮」。窮會摧毀普選民主,當你真的沒錢要吃飯時,一張不能解決問題的選票毫無價值。
陷入戰爭狀態之下,就更沒民主可言,邱吉爾的英國是民主嗎?我們都聽過 1984 這個奧威爾作品,這個作品就是描述威權專制之下的世界是怎樣令人難受。但奧威爾的藍本卻不是納粹,而是二戰時戰時管制中的英國。
故此威瑪共和國的失敗,我認為不需要個別來看的,因為在那個年代幾乎議會民主大多會失敗,威瑪共和國失敗就是因為他是議會民主。就算你能填補憲法的問題,阻止希特勒上臺,或者讓議會繼續癱瘓,你還是沒有辦法令大家桌上有麵包與黃油,只要經濟問題一直無法解決,大家都會追尋一個會解決問題的強人。因此,我認為技術問題並不是問題,靠憲法阻止專制是不切實際,窮就會使民主崩潰產生專制,威瑪共和只是例子而已。
所以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的美國,第一件事就是搞馬歇爾計劃,先讓大家有飯吃有房住,因為大家很清楚如果不保證民生沒問題,戰後所建立的新生民主是沒有辦法維持下去的。這也是戰後美國強勢秩序與干涉下,建立了煤鐵共同體,布列森林體系,以及福利政策,總之一定要解決吃飯與住屋這些需求,不然民主普選政治就無法維持。
施 泰然:
感謝鄭立。雖然威瑪共和失敗已經看過很多說法,但是鄭立這篇依然有醍醐灌頂的感覺。尤其議會政治並不解決問題的說法更是震懾人心。人們總是想像只要政治人物針對某個問題開會討論,最終就能討論出一個解決方案。然而政治議會討論出來的必定是平衡各方勢力,妥協出來的結果。然後有些問題只要有妥協就不可能解決。這是民主政治的極限。一旦這個不能解決的問題會危害到國家生存,民主便會被拋棄,集權的政府甚至獨裁者就會上台。
Cheng Lap:
其實根本不用看歷史,看臺灣現在這一刻就好了,議會的作用是為了解決問題嗎?其實議會的代表性真的有意義嗎?在民主體制下如果以卸責與抹黑為主的選舉,那明顯選出來的也不是真的有在想國家興亡的人。最終就是利益集團的互相癱瘓。
C:
其中一個大的邏輯問題是,議員的定位是「利益群體代表」,因此他們更多是作為代表去表達意見以及談判,而不是以整體利益去想事情。
C:
但議員如果衝突是源自階級本身呢?例如公務員 vs 資本家 vs 地主,他們選出的代表的意見是自己階級,那其實換誰都不太會變。而如果他們的矛盾根本不可調和,怎選都不會有任何變化。
施 泰然:
所以民主議會政治真正的作用是利益分配而非解決問題。如果利益分配適當或許可以解決一些問題,解決問題只是利益分配的副產品而非主要功能。也因為主軸是利益分配,因此不屬於這個利益團體或階級的人自然對這個政治議題沒興趣。因此所有民主國家都有低投票率的問題。
C:
特別是太多人從政後,這問題就更嚴重。
Sian Lo:
美國的民主制度比較有彈性和回復力,嚴峻的時候轉向普選出來的強人政治,體制不變,事過境遷又能回復民主。
Cheng Lap:
因為美國的聯邦的州本身就很強,美國大不了就聯邦的領導,但是也管不到太多州以內的事情,但對於一個共和國來說通常並沒有這樣的條件。
Tong Leo:
威權政府會唔會沒有誘因去劫富濟貧呢?
Cheng Lap:
威權政府在建立的時刻會劫富濟貧,只限建立的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