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油麻地警署外持仿製槍拍照!疑內地客扮警動作 網民:製造恐慌
6.16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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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向月球
2025-05-05 14:14:11
假如係香港後生仔


L媽媽
2025-05-05 14:15:13
拉左人未
唔好掂佢呀
2025-05-05 14:24:01
黑暴又黎?國安假期放假?
唔好掂佢呀
2025-05-05 14:24:26
20年
肥鳩咕咕仔
2025-05-05 14:30:36
謝偉俊走得太遲

流講銀
2025-05-05 14:41:36
機鋪果d 槍game點?
深藏身與名
2025-05-05 14:56:51
然後李長官形容謝議員的言論令人聯想2019年黑暴
(個別五毫子經常說: 自由美利堅,槍戰每一天。
他們是否膽敢批評大陸人疑似犯法/可能令人不安? )
可惜某些公務員永遠看不到/不做不錯/不敢訓斥大陸同胞,
別人看不起香港,不是沒有原因
日儲300
2025-05-05 14:57:06
香港人已經直接開槍啦

638422762
2025-05-05 15:00:31
休班警形象危機

Hea廢青
2025-05-05 15:01:19
一早拉撚左話你犯國安法啦

638422762
2025-05-05 15:03:12
建議佢哋去金鋪玩啦

唔會同你嘈
2025-05-05 15:03:32
呢啲事,世界上任何一個警局都唔撚容許啦
咁都唔拉人唔出黎阻止
都唔撚關乜野顏色事
你試下係公安局門口咁玩
即場打死你都得
638422762
2025-05-05 15:08:57
識條春咩你
2025-05-05 15:12:30
佢只係係用法例標題同刑罰
入面仲要睇啲情況

638422762
2025-05-05 15:24:45
冇市民報警
即係冇事

小確辛
2025-05-05 15:24:49
大陸人做嘅話
就係你講佢哋咁做,先係製造恐慌
JosephLam
2025-05-05 15:31:25

屋內

: 我唔知 我睇唔到
責任全在美方
2025-05-05 15:38:05
香港人買支燈仔都唔得啦 仲話槍
Chinky
2025-05-05 15:53:57
公道啲講,賣真係唔犯法。
任何人如能令裁判官信納以下事項,即不算犯第(1)款所訂的罪行 ——
(a)
在有關時間他的年齡在15歲以下;或
(b)
他是以生意或業務的方式經營仿製火器的人並以此身分管有仿製火器,或他是以該經營人的受僱人的身分而在執行該人的真誠及合法的指示時管有仿製火器;或
(c)
他管有仿製火器的目的並不會危害公眾安寧而他管有仿製火器亦非以犯罪為目的,或他管有仿製火器的情況並非相當可能令致其本人或他人 ——
(i)
犯罪;或
(ii)
管有仿製火器的目的會危害公眾安寧。
大波=豬閪
2025-05-05 16:22:29
如果係鬼佬,揸真槍都……

古巨J
2025-05-05 16:40:38
天龍人你夠膽拉?

我唔要解鎖
2025-05-05 16:52:37
香港人可唔可以返深圳拎玩具槍扮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