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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文章談道德的發展,講過道德的發展歷史。是從上古時代由自我定義,以知行合一為標準;去到一神教由神權去定義,以聖賢的教條為標準;然後再去到近代以理性定義,以對集體的利益為標準;而蘇聯解體後則走向以「人權」定義,以保障個人權利為出發點。
我們可以看到道德定義方式的改變,都是源自上一個主流定義會帶來的問題。如果人類單純只是像阿里士多德那時代一樣敢作敢為,認為是對的就去做,那麼就會出一堆隨意殺人任意妄為的傢伙,古代的英雄在我們看來根本就是罪犯與惡徒。
然後去到一神教所定義的道德,使人類有了一些集體遵守的道德;而且這種道德也行之有效了多年,證明他是非常有效的,那他的缺點是甚麼呢?大家可能會認為這是會被宗教權威騎劫扭曲,但這其實並不是一神教獨有的缺點,基本上所有道德都會被扭曲。哪怕是之後不是一神教的理念都是被扭曲的,例如民主法治自由這些就是經常的受害者。
一神教真正的問題,是在於「僵化」,一神教的正確性源自神聖性。而神聖性則源自與源頭越近,即神的話語是絕對的,然後是先知們,之後就是神職權威,再之後就是越古老越正確,這意味著一神教有崇古的傾向。
你可以看到在文藝復興時期之前古代所產生的改革,經常都有一個主題,就是「復古」,不論是王莽回復古制,或者是馬丁路德因為發現了聖經的翻譯錯誤,而引發了宗教改革。一神教很容易導致一種結論:現世的腐敗與壞事,是因為人類的偏離了信仰,所以解決問題的方式就是回歸到越接近初衷越好。教條的神聖性,隨著時間而增加,百年的教條神聖,千年的教條更神聖。
但這些教條往往是依創立時的社會與認知而設計的,而社會卻是不斷進步的,因此道德與教條往往無法適應社會與技術的演化,而產生很多灰色地帶,以及不合時宜的死教條。比方說,你很難在科學時代再堅持地球是四千年前創造出來的;古代的貞節與反對婚前性行為與堅決反對墮胎,對於現代社會有很多問題;如果人類因為大災變而男性大量減少,一夫一妻制就可能有被改變的必要。
只是再不合時宜,一神教的教條卻是非常非常難動搖的,光是地球繞著太陽轉與否這件事,已導致大量的血腥結果;因為沒有人有權修改神與先知留下的教條,哪怕你是教宗也不容易。各種歧視也被刻在教條裡,例如提摩太書「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的說法,舊約主張不聽話的兒子要被石頭打死。很明顯的這些道德既不合時宜,也沒有辦法在現實中實行,一神教帶來了道德,但他的道德是經不起時間考驗的。
所以這踏入了我們的時代,也就是「理性」的時代,道德的存在不再是因為權威,而是因為能夠解釋對社會與個人的好處。人類才能夠透過檢驗那些好處是否存在,而創造或放棄某些道德。即是說,墮胎合理嗎?如果是一神教中,主動殺害神聖的胎兒絕對是不可以接受的。但是若考慮到人口問題導致的資源不足,以及未準備好的父母,只會帶來不幸的家庭,那權衡一下這件事還是可以討厭的,墮胎可以是道德的。
倒過來說,本來道德的事情也可能會變成不道德。各種一神教事實上多容許迫害異教,約翰福音就寫過可以燒那些不信的人。殺死同性戀者是道德的,這些現在都變成不道德的行為。理性使人類重新掌握回道德的定義權,而不再交付被稱為「神」但實際上是經書上文字的死教條。而我們活在這時代之中,正如一神教有多種,理性時代則產生了「意識形態」,意識形態實際上就是理性時代的信仰,共產主義甚麼的大家都聽得很多了。
我們還活在理性時代,或者至少他未完結,但是他的問題我們就已經看到了:那就是殘酷。
理性時代主導道德的力量,就是對人類,文明,社會有利。理性時代道德的基礎,就是我們相信做對集體有利的事情,才會嘉惠每一個人。我們要守法不能為所欲為,所以別人才不能對我們為欲所為;我們要民主尊重他人的意見,換取自己的意見被尊重;我們要不侵犯別人的自由,我們的自由才不會被剝奪;人類要對社會盡義務,去換取權利;這一切都是無可厚非的大道理不是嗎?單獨起來都沒甚麼能反駁的,但實行起來卻出現了一些意想不到的問題。
因為他出現一個邏輯結果,那就是「為了多數人,犧牲少數人」,邊沁的功利主義就直接講出犧牲一人救五人是道德的;民主主義的多數決本身就是為了壓倒少數人的意見;集體的利益是至高無上也是絕對的,而且實證上集體主義的國策往往就使國家更強大,這有甚麼問題嗎?其實一直都沒有,富國強兵都是源自集體主義,直至去到二十世紀。
在二十世紀的前半期,是集體主義的極盛期,大規模的徵兵制,總體戰,誕生各種極權政體,一黨專政,法西斯主義,極端地犧牲個人成就集體。而這最終卻沒有帶來人類的幸福,反而是出現空前的殘酷行為,並引爆了史無前例規模的兩次世界大戰,集中營,強迫勞改。這段歷史我們也很熟悉了,無疑二十世紀的前半部歷史,是「社會集體利益」被過度重視也會引致惡果。單純用理性推論出來的正確實現起來,卻會走向人類想像不到的結果。
所以才有了現在這一步,就是「人人平等,尊重全人類個人權利」的時代,也就是聯合國憲章的戰後時代。
理性時代認為集體的利益,超越人類個人的利害,覺得一切都是苦口良藥,就算承受者說是痛苦也只是因為他們不夠理性去理解這是好事,才會導致殘酷地無視個人的意見;同時,戰爭的起源多是理性的選擇,悲慘世界裡的尚萬強的姐姐孩子快餓死,去搶別人的食物維持自己與家人的生存是道德的。
但是這發展到最後,就是因為資源不足而貧窮的經濟體,發動戰爭去搶奪資源也是道德而理性的不是嗎?發動戰爭的國家都有合乎理性的理由,大日本帝國為何進攻東南亞?因為需要橡膠與石油,那為何攻擊美國?因為美國會阻止自己發動東南亞的戰爭。理性也可以十分危險。每件事拆開來看都是理性的,加起來卻能令人類理性地自我毀滅。
理性者非常重視事身的因果,有將事物看成機械的傾向,他們把社會看成機械,文明看成機械,人類也看成機械,對,我說的就是讀者們,會看這種文章看到這一段都沒關掉的人,對理性的肯定程度肯定是不低的,往往相信事情的機理非常重要,也就是中國流行說的「底層邏輯」。但合理的東西不等於是人類想要的結果,博奕中敢於玉石俱焚才是正確的,但再來一次世界大戰以及核戰對大部份人類而言卻是不幸,而且人類的力量恐怕已足以摧毀文明。
引入「人權」就是為了限制各種理性引致的問題,為何必須保障全人類有沒有工作都要有飯吃?有地方住?那就是不讓理性地為了生存,而進行搶掠與發動戰爭;為何必須保障監獄與被審判的人權?那是為了讓人類較容易被捕被管制,而不會像是水滸傳一樣因為不信任司康,光是逃避被捕就落草為寇;為何要有難民法以及對貧窮戰亂國家進行人道支援?因為不想他們輸出大量失控人口,疾病與擴大戰爭。
人權的存在,使人類不必理性地做惡行,盡可能的消除人類必須犯罪與戰爭的理由。有了人權之後,悲慘世界的故事就不會再發生,因為尚萬強的姊姊孩子會得到救濟而沒有餓死的危機,那尚萬強也不必去偷麵包而入獄十九年;大日本帝國也不用再發動戰爭,農村孩子們不需要去當關東軍就是為了吃飽飯,全世界的人們也不用支持甚麼法西斯政權,只是因為法西斯政權肯給他們餐桌上有「麵包與黃油」。
之前有說過理性的道德建立在富裕之上,富裕的時候理性者是道德的,但當資源貧乏面對存亡問題時,人類理性而言卻是有必要為惡,為求自己親友家族國家的生存可以不擇手段。人權時代就是針對理性時代這個問題,消除「必要之惡」,總之,你一定不會再生存(人權)問題,全人類也要保障其他人不會有生存問題,沒有人需要飢餓,沒有人要被酷刑,沒有人會凍死,沒有人一定要露宿,如此,沒有惡是必要的。
理性並沒有消失,只是理性被設下了一條紅線,那就是人權,侵犯人權的理性決策不被視為道德。你不能說為了打贏一場戰爭,所以像成吉思汗一樣進行屠城,以恐懼加速敵人的投降。這是理性的,依照克勞維瓷的戰爭論,其實屠一城降十城也是道德的,只是在我們的時代這是完全不能接受的。
但人權時代就沒有問題嗎?其實我們已立即看到問題了。
人權時代有兩大問題,首先是人權本身並不是固定的,我們不會再犯一神論的錯誤,人權的定義是可以擴張的。但是甚麼是人權,甚麼不是呢?這就有很大的空間了,每年都有人將更多的東西塞入人權內,移民的權利算不算人權?使用網絡的權利算不算人權?盜版的權利算不算人權?私隱權肖像權這些都是新的東西都被引入。
人權不斷擴張不好嗎?問題在於「人權的成本」。基本下,維護人權是需要成本的,比方說我們說要讓每一個人都能吃飽(不一定好吃),實行起來,就是我們要有能力安全把糧食運到戰區,並派給平民,這又涉及需要有當地軍閥不能抵抗的海軍,以及保護救濟人員的軍隊(即維持和平部隊),這些涉及不低的成本。讓每人都有乾淨水,能源,住所,這些也一樣是成本,然後你也發現美國之所以是「人權大國」可不是單純意識形態的問題,而是根本沒有其他國家可以負擔得起這樣的人權成本。
人權的定義不斷擴張的話,這種成本就必然會更高的。比方說,兒童在成長期就有選擇性別的權利,還可以變性呢?先不講大家是否同意,這的確就有額外成本。如果我們認同人類有選擇性別的權利,如同吃飯的權利,是否要提供官方的變性補助?
這種成本也不僅是錢,因為公共所給予的權利,實際上還是建立在其他人的付出與義務上的。以變性為例,我們接受了人可以選擇性別之後,就會出現以下的問題:那麼變性後的人,在參與體育上是否就可以參與另一組別,例如變性後的男人就是女人,是否該參與女子組?是否使用女廁與女子更衣室?這可以看出,他的權利成本是由女性承受的。
故此,人權是建立在強迫另外一些人的付出上。結果形成了一種現象,成功爭取了一種權利之後必然是全民買單的,最後的結果反而那些沒甚麼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