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例違國安者終身禁任職工會
職工會修訂條例草案建議,禁止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及其他指明罪行人士,出任工會職員或申請新工會登記。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被定罪者,終身不得擔任工會職員或申請新工會登記。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你行得正企得正,有甚麼問題?我覺得不擔心,我與很多(工會)都有談過。但你用職工會的牌頭去做政治的工作,那你是政治組織,做的是另一件事。」

規定違國安者終身不能組織工會的修例草案,明日(30日)在立法會首讀。(資料圖片)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廖雁雄攝)
違反國安較加入黑社會更嚴重? 孫玉菡:事實上是
孫玉菡接受NOW新聞台訪問時,回應有意見認為違反國安終身禁任職工會的要求,較加入黑社會禁五年內任職工會的要求為高。他認為事實上違反國家安全較加入黑社會更嚴重。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以前小朋友不知道世途險惡,自己做錯事,加入了黑社會,要讓他改過,這沒有問題,但做了危害國家安全的事,這個程度完全不同。」
孫玉菡說,危害國安者服刑獲釋後,可享一般公民權利,「你可以做一個普通公民可以做的事,我們都不影響你」,包括參加工會成為會員,但認為做工會理事則「需要審慎」。
對於修訂建議賦權登記局局長或獲書面授權的人,可進入職工會的處所查閱及複製文件。被問到很多工會辦事處屬於私人住宅,孫玉菡表示有措施保障私隱,「假設他辦公申報的地方是住宅地址的話,不會直接進去,要問裁判官取得手令才可以」,認為條例已提供保障,形容「沒理由貿然上去敲門就要別人開門」。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鄭子峰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