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阮民安涉前年年底在一間餐廳內無牌舉辦音樂會,案件今(2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於前年承認洗黑錢及「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兩罪的阮民安,判囚26個月,他服畢刑期後在個人社交媒體帳戶宣布移民英國,他今親自到庭,承認一項無牌公眾娛樂場所傳票罪,被罰款3,500元。
阮於法院大樓外受訪指,是次回港目的為處理本案及探望父親,又笑稱本案「黐黐地線」,強調案中活動屬於沒有收費的私人聚會,「報答返一啲嚟支持我嘅朋友」,不過不欲糾纏,所以認罪。
他又指在港的娛樂事業因本案「close file」,料日後將在海外發展。他續形容案件荒謬,又指望大家記着「荒謬嘅事情依然係每日上演緊,喺呢個漁村嘅唔同角落度,希望大家加油努力,頂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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