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今日表示,將制定新的《立法會議員守則》,訂明議員行為操守及工作表現要求,包括出席會議、參與表決、社會各界聯繫,及定期提交工作報告等,如有不當行為可以停職。有記者問梁君彥,中央及中聯辦是否有就今次守則作指示或聯絡,梁君彥未有正面回應,重申議員要有自我要求,國家與社會各界對立法會議員期望已更高,「有好多嘢喺不同嘅《議事規則》,手冊都會出現,不如就整合咗佢,做一本手冊啦」。
梁君彥今日會見全體議員,討論「完善自我監督、優化立法會議員履職制度」,在會議後與各黨派代表見記者簡介安排。對於今次安排,梁君彥稱《立法會議員守則》參考了行政會議問責官員、區議會及公務員的履職行為守則,在現行《議事規則》基礎上制定新的《立法會議員守則》,並在下一屆立法會實施。
《立法會議員守則》將引入多項措施,包括定明議員行為操守及工作表現要求,包括需要出席會議、參與表決、社會各界聯繫,及定期提交工作報告等。梁君彥表示,《守則》亦會就議員有不當行為的嚴重程度設立處分機制,及改進議員利益申報機制等。而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職能將會擴大,並改名為立法會監察委員會。
同時優化委員會運作 強調「沒有最好,只有更好」
除此之外,梁君彥指立法會將同時優化委員會運作,包括職務考察安排、簡化委員會和選舉程序等,稍後將優化建議交給議事規則委員會跟進,並因應需要在大會提出修改以示規則,並向政府建築物適當修訂《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再次強調「沒有最好,只有更好」。
在新守則下,將設有議員懲罰機制,梁君彥表示,最高懲罰可以停職,議員在停職期間不可以收取薪酬,遂要向當局提出修改 《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
早前議員議案爭議 梁君彥:新守則未有討論
在見記者的時候,梁君彥稱國家、香港及社會都對立法會有更高的期望,議員自覺認識到有更多的擔當,需要更高標準,及對自己有更高要求,以加強自我監督。他表示,今次守則是回應國家、香港社會各界的期望,議員本着「沒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理念。
被問到早前張宇人、朱國強就議員議案修正案引起爭議,會否一併作檢討。梁君彥則稱已由「班長」及協調小組處理,今次在制定新守則的時候未有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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