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1名國小女老師擔任班導期間,竟9次硬上班上小六男童,
女師甚至懷孕產子,荒誔行為引起社會譁然,但她辯稱「他叫我老婆」,桃園地院判應合
併執行17年6月,她也被解聘、終身不得聘任。高等法院今開庭審理,庭後,女師為躲避
媒體採訪,不僅戴起大墨鏡、口罩遮掩,並沿路快小跑步近百公尺離去。
判決指出,女老師是男童的國小5、6年級班導師。2020年2月起至6月23日期間,分別在早
白習、電腦課、音樂課堂間,在班級教室內的教學準備室(休息室)、廁所內,無視男童
抗拒,共9度強行性侵男童,她因此懷孕並產下1子。
男童父親發現後報警,女老師被桃園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女老師荒唐行為引發
各界撻伐,不但被學校解聘,並被依「狼師條款」重懲她終身永不得錄用為教師。
桃園地院審理時,男童坦承有過幾次因為生理上「想要舒服」,或是感覺喜歡老師等,並
未明確拒絕女老師,但他多次向老師表達不願意、不想要。
女老師辯稱,5月間發生的性行為是遭到男童強迫,她和男童算是交往關係,男童希望她
當他的女朋友,並稱「他都稱呼我為老婆」,未強迫男童發生性行為。
桃園地院審理後認為,女老師身為男童班導師,為滿足性慾竟對男童強制性交,對男童身
心健全及人格發展均有不良影響,依9個「對未滿14歲少年強制性交罪」,判17年6月。女
老師上訴高等法院。
高院今下午2時30分傳喚女老師出庭,採不公開審理,庭訊約40分鐘結束。庭訊後,女老
師絕受訪,為躲避大批媒體採訪,不僅戴著大墨鏡、口罩遮掩,還小跑步近百公尺才離開
高院,引起路人側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