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農自然護理署回覆查詢《香港01》指,大浪西灣的北面沙灘位於西貢東郊野公園,是漁護署指定露營地點(即西灣營地)。根據《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任何人只可在指定露營地點上建立帳幕或露營,否則即屬違法,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0及監禁3個月。

該篇小紅書帖文指,「在香港一定要做好攻略,扎营(紥營)要在指定地点(地點)」。文中照片可見,沙灘上有生火工具、行山杖及背包等,但沒有營帳;有漁護署人員在場。
有不少內地網民亦大感疑惑,、「不懂」、「不让扎营(不讓紥營)的理由是?」亦有人疑問,「當時你已經拆了營帳?這樣的話,應該告你非法生火!」亦有人稱指營地經常爆滿,「雖然是有官方露營地,但是熱門時間沙灘帳篷都是滿的」。

一名內地網民於小紅書上載照片,指自己於西貢大浪西灣非指定地點露營而被票控。(小紅書圖片)

一名內地網民於小紅書上載照片,指自己於西貢大浪西灣露營時被檢控。(小紅書圖片)
據漁護署網頁資料顯示,西灣營地指定地點為大浪西灣北面沙灘,位於麥理浩徑第二段路旁;西灣南面的沙灘(近士多)則並非露營地點。署方又提醒,由於該營地位於沙灘海岸邊,露營人士必須特別小心潮水上漲。
內地客非法露營已非首次,今年2月馬鞍山昂平有29人被票控。根據《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在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範圍,只可在指定露營地點內露營或建立帳幕,否則即屬違法,可被檢控,最高可被判罰款2,000元及監禁3個月;在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範圍,亦只可在指定露營地點或指定燒烤地點內生火或用火,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一年。

帖主被票控後,才得知大浪西灣北面沙灘才是指定露營地點。(小紅書圖片)

帖主表示西灣沙灘只能在指定地方露營。(小紅書圖片)

有網民看過照片後,留言指當時已經沒有了營帳,應該告非法生火。(小紅書圖片)

大浪西灣北面沙灘才是指定營地;南面的沙灘(近士多)並非露營地點。(漁護署網頁)
漁農自然護理署回覆查詢指,大浪西灣的北面沙灘位於西貢東郊野公園,是本署的指定露營地點(即西灣營地)。根據《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第208A章),在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內,任何人只可在指定露營地點上建立帳幕或露營,否則即屬違法,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0及監禁3個月。此外,根據上述條例,在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範圍,只可在指定露營地點或指定燒烤地點內生火或用火,否則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一年。
本署已於假日(包括復活節)加派人手巡查熱門地點,包括西灣營地及附近範圍,並加強向遊人宣傳保持郊野清潔及愛護環境等信息,以及向違規露營人士採取執法行動。本署人員於4月19日巡邏西貢東郊野公園內西灣一帶範圍期間,發現2名人士涉嫌違規露營及生火,向有關人士採取執法行動。
訪客在規劃露營活動前,可先參考本署網頁的「郊野公園露營人士指引」及有關各指定露營地點及郊野公園設施最新消息的資料(www.afcd.gov.hk/tc_chi/country/cou_vis/cou_vis_cam/cou_vis_ca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