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可能正目睹一場科技行業新競爭對手間的紛爭醞釀。Figma向TechCrunch證實,已向熱門無代碼AI初創公司Lovable發出停止侵權函。
這封信要求Lovable停止在新產品功能中使用"Dev Mode"這一名稱。根據美國專利商標局記錄,Figma去年已成功將這一術語注冊為商標——該公司自身也有同名功能。
令人詫異的是,"dev mode"本是面向軟件程序員產品的常用術語,類似於編輯模式。蘋果iOS、谷歌Chrome、微軟Xbox等巨頭的軟件產品中,都有正式名稱為"developer mode"的功能,在參考資料中常被簡稱為"dev mode"。
甚至"dev mode"本身也被廣泛使用。例如Atlassian在比Figma商標注冊早數年的產品中就使用過該詞,它還是無數開源軟件項目的常見功能名稱。
Figma向TechCrunch解釋其商標僅針對縮寫"Dev Mode",而非完整術語"developer mode"。但這就像把"bug"注冊為"debugging"的商標。
既然Figma要獨占該術語,發送停止侵權函便成為必然選擇(許多X平台用戶指出,這封信措辭其實相當禮貌)。若不積極維權,該術語可能淪為通用詞匯導致商標失效。
部分網友認為該術語已屬通用範疇,本不應獲準注冊,並建議Lovable應訴抗爭。Lovable聯合創始人兼CEO安東·奧西卡向TechCrunch表示,目前公司無意遵從Figma要求更改功能名稱。
尚待觀察Figma是否會升級行動。這家公司眼下另有要務——周二剛提交保密IPO文件。但若啟動法律程序,對今年二月才完成1500萬美元種子輪融資的瑞典初創公司Lovable而言,跨國訴訟將代價高昂。
更耐人尋味的是,Lovable是所謂"氛圍編程"(vibe coding)領域的新銳代表。用戶通過文字描述需求,產品就能自動生成完整代碼。其"dev mode"功能數周前上線,允許用戶編輯這些代碼。
Lovable公開以Figma競爭者自居,官網宣稱設計師可"免去Figma等工具中繁瑣的原型設計工作"。這正是許多新興初創公司的共同主張。
因此這不只是商標糾紛,更是行業巨頭對棘手新秀的壓制。約一年前Figma估值達125億美元。
Figma發言人幾乎默認這點,向TechCrunch表示未向微軟等企業發函,因其產品屬"不同類別的商品和服務"。
而Lovable的奧西卡準備反擊,稱"Figma應專注於產品優化而非商標營銷",並透露正成功從Figma等大語言模型時代之前的設計工具奪取客戶。
對於氛圍編程產品的整體威脅,Figma聯合創始人迪倫·菲爾德上月與Y Combinator掌門人陳嘉興對話時自然嗤之以鼻,認為這類產品雖啟動迅速,但"用戶更需要的是抵達終點的完整方案,這正是當前斷層所在"。
不過奧西卡似乎已準備好應戰——他在X平台分享Figma律師函時,配上了咧嘴笑的emoji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