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議員就特別財委會提問有關打卡點的宣傳開支,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回覆指18區的「打卡」地標自2024年年初起已先後完成,展示期由數月至永久不等,包括大型特色或燈飾裝置、地畫/壁畫及特色地標景點牌等。
各區民政事務處亦透過不同渠道,包括網站、社交平台及地區網絡等,為當區的「打卡」地標進行宣傳,然而「打卡」地標涉及的設置及宣傳等工作,均由各區民政處和相關政府部門以其現有資源及人手合力推行,因此跟「18區日夜都繽紛」一樣,沒有相關開支的分項資料。
嘩真係好自由,畀咗錢出嚟就算,條數係點啲錢點使唔會有人理。阿議員你問咁多做咩啫,總之引咗好多遊客打卡囉。大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