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長和集團擬出售港口業務給美國公司。根據中方法規,只要對中國市場競爭產生重大影響,中方就有權審查。一旦進入審查,期限為180天,也可能延長;圖為一艘貨輪航經巴拿馬運河。(路透)
長和原定4月2日與美國貝萊德為首的財團簽署巴拿馬港口的交易協議,國家市監總局3月28日表示將依法進行審查,保護市場公平競爭,並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同日傳出長和已推遲簽約。外交部發言人郭嘉昆3月31日稱「注意到有關報導」,並強調中方一貫堅決反對利用經濟脅迫、霸道霸凌侵犯損害他國正當權益的行為。
全國政協委員王明凡表示:「我們需要清楚知曉,涉及戰略資產的交易必須建立好維護國家安全的防火牆。」
中央社報導,據中方法規,只要對中國市場競爭產生重大影響,中方就有權審查,期限為180天,也可能延長。審查結果可能是「附條件批准交易」或者「禁止交易」。
大公報引述反壟斷領域專家、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苟博程解讀,這項審查符合中國反壟斷法的域外管轄原則,根據該法第二條,境外壟斷行為若對境內市場競爭產生排除、限制影響,中方有權管轄。
苟博程又稱,此次長和交易雖涉及境外港口,但可能透過國際航運鏈條影響中國船公司營運成本及供應鏈安全,因此符合域外適用。他並稱,審查不僅依據反壟斷法,還可結合國家安全法、數據安全法等評估港口系統資料安全風險,防範地緣政治博弈對航運的潛在威脅。

李嘉誠。(中新社)
港澳辦3月31日再度轉載大公報文章,強調「大義面前無小事,長和應三思」。內容引述香港政商界人士說法,指長和交易「非一般買賣」。長和股價3月31日開盤一度重挫4.5%,收盤跌幅收窄至3.1%。
香港經濟日報報導,摩根大通表示,因地緣政治影響不斷上升,對長和延遲潛在交易並不感到意外。北京當局可能從反壟斷法或從國家安全方面出手阻止交易。
另據文匯報報導,多位香港政界人士及學者表示,若美資財團取得重要樞紐港口,可能藉智能調度系統獲取中國貨輪敏感數據,甚至採取歧視性措施,影響中國航運的效率與成本,損害中國國家利益。他們支持國家監管部門依法審查有關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