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報(昔日) SUN娛樂…本地娛樂
文: 音樂小組
12/06/2003
怒斥《壹週刊》間接殺死哥哥
阿梅維護霆鋒:係咪想逼死呢個細路!
謝霆鋒最近常與梅艷芳一同出席公開場合,被《壹週刊》指他搭上阿梅博宣傳。阿梅昨晚炮轟該周刊毫無公信力,是垃圾,又扯火大罵壹傳媒是殺手,間接殺死張國榮,她更以性命擔保,與壹傳媒誓不兩立!反觀霆鋒則拒談緋聞。
梅艷芳昨晚八時二十五抵達紅館,欣賞吳國敬演唱會,入場前阿梅主動向現場記者交代與霆鋒相戀的謠傳,期間阿梅愈說愈激動,並以自己性命作擔保,與壹傳媒誓不兩立!
記:記者 梅:梅艷芳
記:有冇俾報道嚇親?
梅:嚇唔到我,嚇親其他人。嗰本爛周刊冇公信力,好核突猥瑣,諗嗰啲人都要洗腦,我嬲嘅係《1:99音樂會》裏面嘅嘢,講到我哋好似有私人關係,抹煞咗做嘢嘅人,我喺呢個圈二十幾年,未驚過!不過咁對細路仔好唔公平,佢要面對咁多人。壹傳媒係殺手,係殺死哥哥(張國榮)嘅間接兇手!佢哋幾時會放過啲藝人?我用條命嚟講,同佢誓不兩立!所有嘅「壹系」!
「公道自在人心」
記:有冇同霆鋒傾電話?
梅:我同佢講清者自清,唔使嬲,又話畀佢重新做人,係咪要逼死呢個細路仔?(扯火)咩嘢社會呀,呢個係強權世界,《壹週刊》,呸!話畀你老細知,我同佢誓不兩立,哥哥嘅死,佢哋係兇手!
記:霆鋒唔開心?
梅:冇,我哋唔係上契,係結拜,係「壹系」寫先係契弟,做嗰啲係契弟,肥佬黎(黎智英)唔係契弟,(冷笑一聲)係乜就唔使講。
記:會唔會告佢哋?
梅:(愈講愈激氣)使乜告,公道自在人心!我唔係十八廿二,擺我上枱,我唔怕任何人,有本事叫佢(肥佬黎)出嚟,我今日嚟係咪又同阿敬(吳國敬)有嘢?即係我任何地方都唔使去,對任何人唔公平,對娛樂圈、對我嘅徒弟,對我就唔使講,對霆鋒冇公平過,其實我不屑回應,嘥氣!其實我唔想蓋過阿敬嘅演唱會,睇吓有冇人信囉!垃圾周刊,垃圾!
記:霆鋒都嚟睇喎?
梅:係咩?冇所謂,我係嚟捧阿敬場,我唔會因為呢件事影響我同霆鋒任何關係,佢只係小朋友,我孭得起,以後發生任何事,我都孭得起,我冇做過任何嘢,核突嘅係佢哋!
記:霆鋒成日同你一齊,你哋係咪好夾?
梅:又話畀機會佢重新做人,乜嘢叫畀機會,香港係自由社會,有畀人改過咩?我係幫佢。
馴服霆鋒唔容易
記:你哋交往好密?
梅:我開會係幫佢,我可能會幫佢拍MV,本來唔想講,我係幫啲要幫嘅人,唔係只係霆鋒,嚟緊有首歌幫佢監製。尋日(即前日)係喺屋企開會,唔通開P(派對)咩?
記:你好撐佢喎?
梅:搵到一個肯聽話嘅人,霆鋒脾氣係反叛,要馴服唔係咁易,報道又變咗另一回事,好惡心,我警告《壹週刊》,唔好再上我屋企,有幾架狗車(狗仔隊採訪車)喺樓下,入埋大閘上埋樓,我會當佢哋賊扮,我會用棍毆佢,用車車佢!打劫標參都會入佢數,唔識法律搵法律援助處,入私人地方係犯法㗎!
期間有記者安撫阿梅,當阿梅反問對方是哪間報館時,該記者表示是《忽然1周》,阿梅便說:「唔使講,唔會回應,叫你哋手足唔好行埋我度,我驚噤唔住脾氣。」語畢便入場欣賞阿敬演唱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