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長和擬暫緩出售巴拿馬等海外港口資產後,連日來爭議未止。多次獲港澳辦轉載文章質疑長和的《大公報》,今天(31日)引述多名「內地專家」,認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審查長和賣碼頭交易有理有據,有法可依,建議除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調查,更可結合《國家安全法》《數據安全法》等,評估港口系統數據安全風險。

2025年2月1日,一艘貨船經過巴拿馬運河。(Reuters)
《大公報》引述「合規專家」:交易應當作反壟斷申報
《大公報》首先引述北京漢坤律師事務所「資深合規專家」解石坡表示,審查長和賣碼頭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稱由於目標公司是港口,雖然都不在中國境內,但仍可能服務中國的客戶或船隻,按照中國反壟斷法,由此產生的營業額是可以算到中國,所以只要目標公司中國境內營業額超過八億元,這個交易就應當作反壟斷申報。

長江中心。(資料圖片)
引述「反壟斷專家」:倡結合國安法查長和
報道引述另一名「反壟斷領域專家」、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苟博程,同稱審查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的域外管轄原則,認為交易雖涉及境外港口,但可能透過國際航運鏈條影響中國船公司營運成本及供應鏈安全,因此符合域外適用原則。他說,審查不僅依據反壟斷法,還可以結合《國家安全法》《資料安全法》等評估港口系統資料安全風險,防範地緣政治博弈對航運的潛在威脅。

長江中心外天橋。(資料圖片)
引述「經濟專家」:國家出手審查有法可依
另一名報道引述的是「經濟專家」、亞洲視覺科技研發總監陳經,提到長和港口交易涉壟斷行為,會影響中國運營市場,因為美國此前已威脅要對中國船企,表明國家出手審查這項交易有理有據,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