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程度認同嘅。
開呢個 post 講 case #1 主要係因為 WCSL 比晒信心,點知拖足2個月,仲要串77講咩燒毁會。 先幫間鋪炒下流量,點知同日又爆多單
不過 blacks 果邊都係拖咗一星期咗右,同埋客服回覆都客氣啲。 不過日後想幫襯呢啲店舖真係三思,掉返轉諗,如果啲硬件係升緊價你睇下店方會唔會唔主動退錢?
當張單有咩問題唔能夠如期如實供應畀客人,店方係應該主動聯絡客人,提供合理應對方案去解決問題,如客人唔同意理應立即退錢。 而唔係等到客人上網公開先搵 part time 頂
其實收咗客人錢,店方係有「責任」去履行承諾,包括貨品同服務,而且係法律上嘅責任。 《商品說明條例》 嘅 不良營銷手法,13i 不當地接受付款,最重罰則係要罰款同埋監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