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再說一次:在 AI 版權訴訟還沒有塵埃落定之前,只要你在使用特定爭議風格或內容生成的圖像時,哪怕感到一絲絲的不舒服,對,沒錯,你就是在佔便宜。如果你完全感覺不到任何不適,那是真的可悲。
目前確實已經出現了一些關於合法著作權的判例。像是美國版權局在 1/29 發布的報告中指出,當 AI 作為創作過程中的「輔助工具」,並且能夠呈現出「可以被感知的人類表達」時,這樣的作品可以申請版權;反之,如果內容完全由 AI 生成,那麼這樣的創作無法獲得版權保護。
撇開這個標準本身已經忽視了資料正當性的問題不談,最近吉卜力的情況明顯暴露了這個標準的漏洞。風格本身或許沒有著作權,乍看之下似乎很純粹無害。但能夠生成這種風格的結果,背後可能是來自吉卜力電影無數影格的資料。這樣的資料來源,你真的確定正當嗎?
確定正當!那慢走不送。不確定正當,那是在用幾點的?是在好玩幾點?要繼續無限地用,那就給我帶著罪惡感的用。
每個人的使用行為本身就是一種表態,一種對於這個灰色地帶的範圍與界限的表態。更直白地說,現在這波就是一種選擇讓道德隨風而逝、只等待法律來決定一切的苟且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