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款廣告的內容簡潔,只寫有「正如我之前講過:『黃台之瓜,何堪再摘。』」。

至於第二款廣告,中間有反暴力標誌,右側寫有「愛中國.愛香港.愛自己」,左側有「愛自由.愛包容.愛法治」,上方是「最好的因 可成最壞的果」,下方是「以愛之義 止息怒憤」。
「黃台之瓜 何堪再摘」出自唐代「章懷太子」李賢,其是武則天次子。李賢在兄長李弘死後當上高宗的太子,但終日被野心勃勃的母后武則天逼得不能安枕,最後更被廢為庶人及賜死。
李賢生前留下一首《黃台瓜辭》,「種瓜黃台下,瓜熟子離離。一摘使瓜好,再摘令瓜稀。三摘尚自可,摘絕抱蔓歸」,藉此勸告武則天不要再對自己的子女趕盡殺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