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事務管理局 2020 年裁定港台《頭條新聞》有集數辱警,記協與港台工會提司法覆核挑戰決定,2021 年獲判部分勝訴。通訊局、港台工會與記協各就敗訴部分提上訴。上訴庭早前一致駁回通訊局上訴,工會、記協則上訴得直,上訴庭下令撤銷通訊局的警告。
通訊局不服決定,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被拒,再向終院直接申終極上訴許可。終院司法常務官周一(17 日)發傳票指,認為通訊局沒合理原因申請上訴許可,要求局方於 4 月 14 日或之前提交書面陳詞,在上訴委員會席前提出不應駁回其申請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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