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休班警今年1月中涉嫌偷拍裙底後,企圖於尖沙咀警署搶槍,案件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需還柙至5月再訊。
39歲男被告高振宗由警車押送到法院。他被控於今年1月15日在尖沙咀港鐵站非法拍攝一名女士的私密部位,並在尖沙咀警署報案室內企圖無牌管有一枝警槍。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到5月15日,讓警方等候律政司指示;辯方申請被告保釋遭控方反對。裁判官批准押後案件,並拒絕被告保釋,被告需繼續還柙候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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