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調查科總警司吳國章指出,被捕兩人年僅22歲及23歲,是互相認識的朋友,為「搵快錢」,以為有8至10萬元的報酬,被招纜成倉主和派送此類高風險的角色。販毒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
根據以往法庭判例,販運15公斤的毒品,已被判30年監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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