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facebook.com/yungtszkwong/posts/pfbid028rNZ2pFsMwaTF7dMBUjNdjQmNskZTwoPAwispxoKKhM38rxgtt98nek9Nnfi31vgl
翁子光和 Cheuk Man Au 及 Amy Chin 在一起
20分鐘 ·
有不少人關於注到,我們《爸爸》在金像獎「最佳導演」的選項上,我和區焯文的名字並列著,好像跟大家一直對《爸爸》我是唯一一個導演的理解有點出入,甚至在此前「香港電影評論學會」的「最佳導演」一獎上,也不太一致,為免讓大家疑惑,我可以為此事作少少解釋。
區焯文是我十多年來的好朋友,莫逆之交,他的電影作品有任何需要我,我也義不容辭,包括給劇本及剪接意見,包括他這兩年的作品《說笑之人》及《山莊日記》。當年我拍的電影《微交少女》,他就為我當執行導演,我們彼此家人也互識認識,基本上可以用「兄弟」相稱,不分高低彼此,也是電影路上守望相助的夥伴。在十多年前,《爸爸》的創作伊始,阿文就陪我一起去跟真實個案的事主簡先生接觸商談,劇本起草時我也一直跟他商量,因為我缺乏某方面的人生經驗,戲中的「孩子出生」及「家人出殯」,他都為我起草,我對劇本的方向也一直問他意見,得到了他不少的鼓勵、支持。到《爸爸》開拍之時,當時我在電影路上諸事不順,希望阿文來跟我一起工作,伴我左右,他也一口答應,因為他本身就是一個有「導演」身份的人,我認為在名義上,我應該以「聯合導演」的名義來為他署名以作尊重,他也非常尊重我,在所有決定上,都是以我主導,在我們的共識之中,《爸爸》一直是我的作品,所以在我們填寫的報名「金像獎」表格上,我們也只是填了我的名字,阿文對此毫無異議,也從來沒有人會認為我們是「雙導演」的存在。
直到「金像獎」的通知,因為阿文在我們片尾字幕上,是署名「聯合導演」,故此,大會需要將我們二人同時列作本片「最佳導演」的候選名單,因為這非我們二人所願,故曾因此而向「金像獎」提出只以我單人名字作候選的要求,「金像獎」以他們是以片尾字幕為準的理由,拒絕了我們的要求。當時我跟阿文說,既然如此,如果我們二人被提名,便一起接受吧,阿文當時說﹕「如果我們兩人都被提名『最佳導演』,我希望是你憑你的作品《爸爸》提名,我憑我的作品《山莊日記》提名。」阿文的原則是﹕「作品」是個人的,他在我的名字之下一起被提名,難免會有尷尬感,奈何「金像獎」從工業角度考慮及「保障業內人士利益」的前提,始終維持他的原判。
我們尊重「金像獎」的決定,也將事情始末報告了給「香港電影評論學會」,相信學會從影評角度也會更了解「作者」的定義。而我本人認為「聯合導演」跟「雙導演」是兩個概念,要不然,又為何要分開兩個名字在不同崗位呢?在香港電影歷史上,「雙導演」也是比比皆是的,如果我們早已知道「金像獎」是按「聯合導演」等同「導演」的理念而定奪提名名單,我們在署名上的處理一定不會是現在這樣,所以有人用「不小心」來形容我們的情況,我只能說是「上了一課」,我認定「金像獎」是為了嘉獎香港電影人而設的獎項,造福業界,我也就心懷尊重,不作公開爭辯。
然而「金像獎」副主席文先生近日在網台節目上「一講到區焯文,翁子光可能會唔高興」的言論,我個人就認為大可不必了,這並不代表我的心態,我們對「金像獎」的訴求是出於心存公義,而非意氣或利益之考慮,感謝「金像獎」選民最後投了我和區焯文一票,讓我們在「最佳導演」一項順利入圍,而我們亦慶幸《爸爸》獲得十一項提名,希望今屆我可以和區焯文及其他所有被提名的工作人員一起出席,這是我們的榮幸。
最後感恩「香港電影電影金像獎」一直以來對香港電影業的支持及添光,衷心希望爾冬陞主席及「金像獎」所有勞苦功高的同仁,工作圓滿順利。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