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rect quote from 法庭線:
若證明被告犯下以下其中一種過失,可構成誤殺罪:
「非法危險行為誤殺」 (manslaughter by unlawful and dangerous act ):
行為:被告蓄意作出涉案行為(而不僅是疏忽,如「不小心駕駛」)
非法:涉案行為屬刑事罪行(如襲擊)
危險:客觀上,涉案行為有對他人造成身體傷害的風險
三個都中晒
就算你用self-defense用抗辯我相信都係overly defensive,人哋爬牆你第一時間唔係喝住佢質問佢,而係推佢落街。
好明顯係喺冇充分理解情況嘅情況下,意圖並作出使受害人身體傷害嘅風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