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ll卡
不合資格交易加 / 改咗呢堆:
禮品換購費、郵購、電話或傳真訂購、八達通增值、透過流動裝置/應用程式/電子轉賬平台進行個人對個人(P2P)的現金轉賬、禮品送貨服務費、匯票及旅行支票過數/轉賬
Chill 商戶 10% 新要求:
合資格客戶以合資格信用卡於每個曆月於本地或海外實體商戶以實體卡或透過手機支付(包括Apple Pay、Google Pay 或 Samsung Pay)所作之累積合資格交易(定義見條款#7)滿 HK$1,500,該曆月內之指定 Chill 商戶簽賬(「合資格 Chill 商戶簽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