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依家在香港都無犯罪.可以自由出入境.
陳同佳可以去多米尼克、多明尼加共和國、南非共和國...警局.
講在台灣犯左案來自首,希望引渡台灣受審
陳同佳無錢或要人陪.你管生可以陪佢去呢D國家自首.
引渡條約: 我國與多米尼克、多明尼加共和國、南非共和國、史瓦濟蘭共和國、馬拉威共和國、哥斯大黎加共和國及巴拉圭共和國共7國簽有引渡條約,外逃至上述國家之罪犯,自可依引渡條約之規定向各該國請求引渡。 二、臺美刑事司法互助協定: 我國近年致力於與國際合作打擊犯罪,並已於91年3月與美國簽署「臺美刑事司法互助協定」。
相信呢個POST好快會潛底. 港共唔係呢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