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講無我,而一個生命的出現係由上一期生命的業相續而來,你可以想象有一支點著左的蠟燭(一期生命),上面個火焰就係業,支蠟燭係熄之前將火傳去另一支蠟燭(另一期生命),兩支蠟燭非同一,輪迴過程就係透過火種去點燃 (即透過業力相續)。去到呢到,你或者會問,this is not fair,點解第二支蠟燭要carry上一支的業? 無錯,上一支所承載的業的好/唔好你都要食,因為生命係如此因緣和合的情況下產生,但亦因為係條件和合而來,所以上世/下世兩者唔係identical,而且業亦唔係只睇上一世,火焰係經歷n咁多世傳遞而來的。如果回到佛教無我的立場,世間上根本無「不變的靈魂」(回到奥義書蟲的比喻),只係有因緣和合而生的「短暫假我」係呢個輪迴過程不斷地作業同受業,如是產生不同的苦。用一個「勝義」的立場去睇件事,就係無(靈魂意義下的)作者,亦無(靈魂意義下的)受者,只有苦和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