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官指不能將案發事件單獨抽離政治環境,當日港島區先有合法遊行,後來在中聯辦外出現暴亂,然而當晚白衣人自行組成武裝力量,於月台車廂中打人片段廣為流傳,令人譁然,結果混淆了誰是誰非。陳官認為元朗站大堂衝突為「721」事件上集,白衣人於月台車廂中打人為下集,人群聚集為事件之偶然,卻是歷史之必然。
陳官批辯方說法匪夷所思,歪論遍地,裁定閘內非白衣人構成另一場暴動,指當時的政治環境下,兩班人聚集對峙時,若以自衛或保護他人為由將武力合法化,猶如鼓勵武鬥,反駁其他6名被告說法,用消防喉射水及噴射滅火筒來阻嚇對方等僅自圓其說,實質激化情況,裁定其餘6男暴動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