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思娜
2025-07-15 21:22:57
本身我真係懶得理你依種人,不過既然你係都要衝出黎申請比人小,我就滿足下你
結婚係每對couple 之間既事,需唔需要為左個visa而結婚更加係個人選擇,我地想儲夠錢先搞個得體既婚禮而唔想倉促為左個visa結婚,需唔需要由你黎批評?
而既係英國政府舊年放寛得非同居伴侶都可以申請,又的確有唔少人係成功從依個途徑申請到,我睇唔到有咩理由要因為咁而倉促結婚,唔明白點解你覺得一定結婚就係容易既路?邊條路比較容易對每個人都唔同,都唔輪到你黎judge。至於你所謂既「玩爛」更加係無中生有,不知所謂,我地所有人都係符合放寛後既條件而且跟足指引交文件證明,比你形容到同大陸人假結婚假伴侶相類似咁簡直係侮辱
我大約睇返你之前啲comment, 發覺你都幾鍾意係依個post 擺「大師兄」咁既款黎批判其他申請人,我唔知你依種優越感從何而黎,可能你結左婚有個幸福家庭,申請visa好順利咁獲批,係咁既話我恭喜你,但咁樣並不係啲咩了不起既成就,亦唔代表你比其他人優勝。你依種說話係網上匿名講還可以,希望你現實唔會咁樣批評其他人,如果唔係我相信你係其他人眼中只係一條KamL。有時間用自己標準去judge其他人,不如focus返自己生活, 做啲實際既achievement 出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