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明年10月起將以試驗形式,推行為期兩年的「失業受助人士支援計劃」,要求15至59歲的失業健全綜援受助人參加由營辦機構安排的「無償工作」,每周一次、每次至少一小時,直至覓得有薪工作或重返主流教育,否則參加者及其家庭將一併被扣7日綜援金。
勞工及福利局長孫玉菡今(24日)表示,現時有約1.6萬名健全成年人士領取綜援,當局認為他們仍有能力工作,不希望他們領取綜援後與社會脫節,期望透過新計劃讓他們與社會有「交接點」,相信對多方都有好處,例如綜援受助人可以多與社會接觸、繼而有動力尋找工作;社福團體亦有人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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