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紐約州長侯可(Kathy Hochul)22日簽署法案,廢除實施100多年的一條法規,現在起在紐約州夫妻婚內出軌,不再被視為犯罪。
這項可追溯到1907年的法規,將配偶出軌視為犯罪,屬B級輕罪,可處以3個月的監禁。但是此法規鮮為人知,也很少派上用場,一直以來被認為過時且難以執行。
侯可22日簽署廢除這項法規時,透露自己婚姻美滿,「我很幸運,能與丈夫共同擁有40年恩愛婚姻生活,這一點,多少讓我簽署通姦除罪化法案顯得有些諷刺,但是我知道,人們通常都有複雜的關係」。她說:「這些事情顯然應該由當事人自己去解決,而非由我們的刑事司法系統處理。就讓我們徹底取消這條可笑、過時的法規吧。」
這項法案4月在紐約州議會表決時,獲得57名議員贊成,反對廢除者只有4人。
美國多州都定有法律禁止通姦,目的是要在證明配偶偷腥為夫妻合法分居唯一途徑的年代,增加離婚的難度。但是實際上鮮少就通姦行為起訴,加以定罪更少之又少,近年一些州紛紛取消通姦法規。
紐約州將通姦定義為,當事人在他(她)或其通姦對象,有在世配偶期間,兩人發生性行為。提案廢除通姦法的州眾議員列文(Charles Lavine)22日發表聲明,指出自1972 年以來,僅13人被依該法起訴,其中僅5起案例最終被定罪。他說:「法律的宗旨是保護我們的社會,做為防止反社會行為發生的嚇阻力量。紐約通姦法無助於實現這些目標」。
據了解,紐約州通姦法最近一次使用是在2010年,針對一名在公園進行性行為而被捕的女子,但是最後在認罪協商中,撤銷了通姦罪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