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援計劃下的就業支援服務,將於2025年9月完結,政府擬推出新計劃,為失業受助人提供相關支援,支援形式由原有的與非政府機構個案管理人員會面、及持續求職,改為每周參與「無償工作」,違反規定者及其家庭將被停發7日綜援金額。
政府在今早(22日)的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交代上述的新計劃,多名議員關注新計劃如何有效協助失業受助人獲得技能及經驗,重投職場,也有議員促政府要關顧受助人的尊嚴,除了提供工作選擇,也應考慮向他們發津貼。
按社署規定,現時15至59歲失業健全綜援受助人,除有合理原因不能工作,例如就學、照顧幼兒、殘疾家人等,否則必須接受就業支援服務。在服務中,他們須與非政府機構個案管理人員會面、及持續求職。
這項服務將於2025年9月完結,社署擬以試驗形式推行新的「失業受助人士支援計劃」,為期兩年,以取代原有服務。勞工及福利局、及社會福利署今早(22日)的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交代新計劃。
勞工及福利局首席助理秘書長(福利)陳雅詠在會上提到,現有服務已提供相當密集輔導,但仍有部份人就業就學意願弱,當中年長、低學歷人士尤為明顯,故當局擬借助另一模式的服務再推動。
在新計劃下,當局會要求15至59歲失業健全綜援受助人,每周參與一次由營辦機構安排的無償工作,每次至少一小時,直至覓得有薪工作、或重返主流教育。違反規定者及其家庭將被停發7日綜援金額,罰則與現有服務所規定的相同。
原文網址: 綜援|政府擬推新計劃 健全失業者須無償工作 違反罰7日綜援金 | 香港01 https://www.hk01.com/article/1078432?utm_source=01articlecopy&utm_medium=refer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