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發展商相繼追撻訂買家差價 學者料僅屬個別事件
撻訂買家除了要視乎已簽的是臨時抑或正式買賣合約,來賠償訂金外,也要承擔單位以低價重售後,發展商追收差價的風險,
長實早前就已說過會這樣做。
我們向幾大發展商查詢會否向撻訂買家追討差價,新地回覆指撻訂個案為數不多,本著以客為先的宗旨、合情合理的原則衡量每個個案。
會德豐地產主席梁志堅則指,雖然發展商有權追差價,但集團過去很少這樣做。梁志堅:「我們當然了解清楚、看實際情況如何,但目前為止,就算過去有困難那段時間,我們都放過去,一個、兩個我們都不想,將市道搞得很大恐慌,不走到最後一步亦不會向買家追討差價,因為追討也沒用,還造成各種麻煩,現在大業主都一樣被銀行追。」
有學者相信,追差價的行動只限於個別發展商,中文大學經濟學系副教授莊太量:「若(買家)認為樓市繼續下跌都可能會撻訂,但我覺得不會影響整體樓市,因為佔整體買家百分比不多,我想現在不是這麼多發展商去追差價,始終發對市民有不好印象,之後可能不買這個發展商的樓,做生意的不會得罪市民。」
算把啦,廢撚事同樓上幾條公屋窮撚嘈,樓都未買過就9up間間發展商撻訂最差價
同班淡淡/JoJo 年頭FF會加到10厘息一9樣
好心努力讀多啲書,揾份好工,成世人痴父母住公屋真係人生贏家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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