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記者協會今(1日)發聲明,指今年1月《無綫電視》及《Now直播台》在報道引述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即使13歲少年滿口粗言對着女警員評頭品足,記協仍覺得這是專業記者,指記協「無認受性」。記協事後澄清未曾指口出粗言的記者為專業,並於今年2月去信通訊局投訴該兩個電視台播放有關記協的錯誤陳述,記協今證實通訊局拒絕接納該投訴。
今年1月31日,《無綫電視》及《Now直播台》在其新聞節目內,報道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就23條立法向新聞業界諮詢,回應傳媒提問。兩個電視台於新聞報道中均引述鄧指,記協「認為任何人都是記者,縱使是13歲的青少年,滿口粗言、拿着鏡頭對着我們執勤的女同事評頭品足,他們都覺得這些是專業記者。我們覺得他無認受性,所以無搵他們」。記協當晚11時就指控公開回應,指鄧言論不符事實。
記協續指,曾於2020年7月接到警方來函,要求該會調查,當中包括鄧指的13歲記者及有記者在直播期間以粗言對執勤女警評頭品足一事。該會於同年9月發表報告,經調查後投訴成立,並發聲明對有關人士不當行為表示遺憾,呼籲新聞工作者必須竭力保持客觀,而對女警評頭品足的媒體事後已發道歉聲明。
記協重申不曾認為該青少年記者的行為是「專業記者」行為,各電視台引述鄧炳強言論有違事實。記協於投訴書中指出,兩個電視台引述鄧未經核實的指控,違反《電視通用業務守則—節目標準》,該條例指電視台有責任「避免在真實題材節目中對個別人士或團體不公平,尤其不可使用謬誤資料或歪曲事實」。
記協:兩電視台未提鄧言論不符事實 亦無補充報道記協回應 對記協不公
而報道亦未有提及鄧言論與事實不符,誤導觀眾,對記協不公。記協早於2020年已把評議報告上載至網站,指兩間電視台在今年1月採訪時未作基本採訪步驟核實指控內容,其後亦無補充報道記協當晚的回應。
今年2月,記協去信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該兩個電視台播放有關記協的錯誤陳述。並於今日證實在8月收到通訊局回覆,拒絕接納投訴,該局指兩間電視台的報道只交代相關官員言論,並未作任何敍述或評論,觀眾應可理解有關報道並非探究該言論的前因後果,或官員看法有否理據。報道亦無就言論的內容作任何事實判斷,一般觀眾應不會認為電視台需要提供回應的機會,故判定投訴不成立。
記協今日發聲明表示,對通訊局拒絕接納投訴感到失望。記協指出按新聞採訪基本原則,當媒體報道關於個人或機構,或引述批評意見時,他們應被給予回應的權利,報道亦不應引述已知的虛假和錯誤資訊。「如果有必要重複這些錯誤陳述,則媒體應就其補充事實背景。如果記者在引用任何事實陳述前從不核查資訊屬實,則屬失責」。
鄧炳強相關言論及記協向通訊局投訴兩電視台時序
2020年7月 警方要求記協調查有13歲記者及有記者,在直播期間以粗言對執勤女警評頭品足
2020年9月 記協發表評議報告指投訴成立,對有關人士不當行為表示遺憾,呼籲有志從事新聞工作人士必須竭力保持客觀,更指出對女警評頭品足的媒體事後已公開道歉
2023年1月 《無綫電視》及《Now直播台》引述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記協認為任何人都是記者,13歲記者及有記者滿口粗言對着女警評頭品足,記協仍覺得這些是專業記者,認為記協無認受性。記協當晚隨即回應指控,指鄧言論不符事實。重申不曾認為該青少年記者的行為是「專業記者」行為。
2023年2月 記協去信通訊局投訴兩間電視台引述鄧炳強言論有違事實,誤導觀眾,對記協不公。
2023年8月 記協收到通訊局回覆,拒絕接納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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