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福來邨一名七旬翁,將公屋單位闢作私煙儲存倉及分銷中心,將私煙賣予用家。海關經調查後今日將他拘捕,在單位內檢獲約20萬支私煙。
海關稅收罪案調查科調查主任麥頌賢稱,海關今日(30日)上午在福來邨截查一名可疑男子,在他身上檢獲小量懷疑私煙,再帶到其位於永寧樓的住所調查,結果在250呎的單位內檢獲約20萬支私煙,總值約90萬元,應課稅值66萬元。
被捕男子71歲,報稱無業。他將單位變成私煙儲存倉庫及分銷中心,海關相信他於早上將私煙賣予用家,現正調查私煙來源及去向,不排除再有人被捕。
麥續稱,海關亦會在法庭審結後,將事件通知房屋署跟進。根據屋邨管理扣分制,任何巿民將公屋作非法用途可被扣15分,兩年內扣滿16分,租約會被取消,而住戶在5年內不可以再申請。
疑犯獨居,海關相信他經營兩至三個月,單位的客廳及櫃塞滿該批私煙。
另外,買賣走私香煙均屬違法,最高可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