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二,兩家監管機構對多家華爾街銀行處以巨額罰款,原因是它們使用「渠道外」訊息服務,並且未能妥善保存討論交易、交易和其他業務的通信。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對 9 家公司處以總計 2.89 億美元的罰款,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 (CFTC) 則處以 2.6 億美元的罰款,總計罰款達 5.49 億美元。
SEC 新聞稿指出,這些機構發現,員工經常使用 iMessage、WhatsApp 和 Signal 等個人裝置和平台討論業務事宜,但未能保留大部分通訊內容,違反了證券法。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已對 10 家經紀交易商公司和一家雙重註冊經紀交易商和投資顧問採取行動,理由是在討論業務時「長期未能」保護電子通訊」。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調查顯示,所有 11 家公司都廣泛且長期使用非官方溝通管道。
在被罰款的公司中,富國銀行及其附屬公司(富國銀行清算服務公司和富國銀行顧問金融網絡)同意支付1.25億美元,而法國巴黎銀行證券和SG美洲證券將各支付3500萬美元。其他面臨罰款的公司包括BMO Capital Markets Corp. 和Mizuho Securities USA(各2500 萬美元)、Houlihan Lokey Capital(1500 萬美元)、Moelis & Company 和Wedbush Securities(各1000 萬美元)以及SMBC Nikko Securities America(900萬美元)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強調,遵守記錄保存法規對於保護投資者和維持市場運作良好至關重要。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副主席桑傑·瓦德瓦(Sanjay Wadhwa) 表示:「今天的行動源於我們不斷採取行動,以確保包括經紀交易商和投資顧問在內的受監管實體遵守其記錄保存要求,這對於我們監控和強制遵守聯邦證券法至關重要。 “像這裡這樣的記錄保存失敗削弱了我們進行有效監管的能力,往往會損害投資者的利益。”
瓦德瓦補充說,涉及的 11 家公司承認違反了“關鍵要求”,並正在採取措施防止未來再次發生違規行為。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執法部門主管古比爾·S·格雷瓦爾(Gurbir S. Grewal)建議公司進行自我報告和整改,以避免更嚴重的後果。
「因此,對於那些尚未這樣做的公司來說,這裡有三個要點:自我報告、合作和補救。如果你採用這個策略,你會得到比等待我們打電話更好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