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於5月9至10日進行了代號為「朝陽」的執法行動,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包括電動單輪車、電動單車及電動滑板車,一連兩日行動中,警方在新界北包括屯門、元朗、天水圍、上水、粉嶺、大埔及落馬洲,共拘捕34人,包括21男13女,年齡介乎19至69歲,他們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駕駛時乘客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及「在行人路上駕駛電單車」等罪,行動中檢獲34部電動可移動工具包括29部電動單車及5部電動滑板車。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6月中旬返署報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