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去差館落個報告,點知有幾個警察包抄,問我「乜事!乜事!」,我話係「急事,急事」,但係呢啲小事最後轉介俾警署入面其中一個CID。
幾日後去high-tea,啱啱好放低筷子,佢打嚟叫我快啲、乖啲,過嚟警署認領返個ID。仲借啲意話啱啱好夠鐘放工,不如落去樓下個酒吧放一放鬆…
我當時無為意,六神無主,點會估到呢個便衣原來係一個騙子?加上隔籬係警署,有關二哥頂住。一杯、兩杯,猜下枚猜下枚,終於不省人事。
到我醒返嗰時,我望見我嘅身體,啲衫褲喺我隔籬,個警察食緊煙仔……我係咪要報警?我就係去報警所以結果搞到今日喺差館衣衫不整。
以前有警察保護市民,今日有警察侵犯證人。到底邊一個敢對邊一個差人以後都咁信任?當警察都唔可信,試問有乜嘢可以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