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有好多痴撚線野
(文革百大酷刑93.完結篇)活埋:公安特派員、派出所長余再苞被「革命派」抓去假活埋,逼他承認反黨反毛主席,余表白:沒有這回事。結果被「革命派」一鍬鍬加土活埋而死。
(文革百大酷刑92)大石壓屍:人被打鬥而死,還用大石頭壓其屍身上,稱讓其「永世不得翻身」,也不能投胎出世。
(文革百大酷刑91)鬼娶新娘:即強迫姦屍。把一男屍一女屍剝光,女屍置下,男屍置上,成交媾狀。
(文革百大酷刑90)打風爐窗:對敢於反嘲亂加罪名的人,用衝鋒槍連續扣射。受害人:原省農業廳長、全國模範地委書記余錫渠的長子余俊生,他被用利器刺死,死後用衝鋒槍扣射,把屍體打成「風爐窗」。
(文革百大酷刑89)挑面腺:用大頭針挑刺手掌靜脈之邊緣和神經末梢。
(文革百大酷刑88)石塊砸頭:機關幹部許漢味,在「八・四」事件中被用石塊砸頭死於樓下頭街口。
(文革百大酷刑87)壓大石批鬥。
(文革百大酷刑86)活人展覽:教師杜良克看不慣某些人造謠惑眾,說了幾句抨擊的話,便被關進一個木籠,作為「反革命」展品陳列,任人侮辱。最後,被活活用開水澆死。
(文革百大酷刑85)粽子懸空:又稱「縛粽球」。把人捆成粽子,架於兩隻水桶中間,用一根大竹棍穿過,四面挨打。年邁的副縣長王鼎新,民主人士,昔年曾受周恩來委派改組國民黨澄海縣黨部,即遭此酷刑慘死。
(文革百大酷刑83、84)提高覺悟、擦亮眼睛:抓頭髮,用槍尖準星拖擦兩眼。
(文革百大酷刑82)獎白蘭地:把人打傷,再灌冷水使其難以治癒。
(文革百大酷刑81)獎食魚骨:誇被批鬥者硬骨頭,給你增加鈣質,強迫吃魚骨頭。
(文革百大酷刑80)獎食大蕉:強迫人吃屎。
(文革百大酷刑76-79)布拖撞耳、毛擦捅喉、十指扎針、塞磚條。(原文無詳細說明,只能顧名思義。)
(文革百大酷刑75)牛頭相答:用力推兩個人相碰撞,以此取樂。
(文革百大酷刑74)狗舂碓:打人後八卦(背部正中位置)。縣潮劇團支部書記林錦榮,即被打得當場吐一便壺血。
(文革百大酷刑73)施肥:用刀在身上「放圈」,澆上硫酸。副區長杜之基被用刀在身上「放圈」,澆上硫酸多處,最後在「中國共產黨萬歲」聲中斃命。
(文革百大酷刑72)田塗啵(潮汕話,挖土塊之意):用刀在身上插四邊,挖一小方塊肉。沒有挖成,人已昏死過去。
(文革百大酷刑71)開水利溝:用刀在被批鬥者身上劃刀痕。
(文革百大酷刑70)竹梢打屌:取刺勾竹竹梢抽打男人生殖器。
(文革百大酷刑69)碎石塞陰:光天化日,在公路邊、工廠邊、村頭,剝光婦女褲子,將碎石塞入YD,甚至還插上竹仔。
(文革百大酷刑68)煤釺穿肛:用燒紅的長柄煤釺穿肛門,插入大腸。地點:樓下頭街口,受害者:抗美援朝立過功的縣飲眼公司經理歐宏。(註:原文如此。「飲眼公司」,疑為「飲食公司」之誤。)
(文革百大酷刑67)梭標穿陰:用梭標或鐵釺捅婦女陰部。
(文革百大酷刑66)趁熱打鐵:像錘煅鋤頭一樣,輪流錘打,亂棍狠打。永新大隊一總支委在雙忠公埕批鬥台上遭此毒打,吐血而死。
(文革百大酷刑65)踏菜脯:把人打倒在地,用腳猛踩其腹,造成腸粘連,當場窒息,反經救治復活。原縣公安局副局長余岳雲即遭此刑。(補註:「菜脯」為潮汕話,即蘿蔔乾。潮汕人製作蘿蔔乾,要先用腳用力踩去水分,再用鹽漬。)
(文革百大酷刑64)舂膏藥:用槍托又捅又舂,把人全身舂爛。某公社黨委書記姚秋龍,在被押往潮安的汽車上,被此刑舂爛致死。平反時在竹竿山挖出屍骨,26條肋骨全被打得粉碎,無一完整。
(文革百大酷刑63)架雙巴掌:父被批鬥,十二歲的小女兒送飯給父食,也被拖上雙巴掌上,嚇得神經錯亂,不久死亡。(按:原文如此,我也不清楚何謂「雙巴掌」,可能是批鬥台名,存疑。)
(文革百大酷刑62)飛毛腿:喝令被批鬥者成排站直,低頭,施刑者轉身飛足依次踢下身,使人倒地翻滾,痛不欲生。施刑地點:縣城新會堂,受害人之一:縣影劇管理站站長陳錫藩。
(文革百大酷刑61)點尿穴:懂拳腳施刑者,以指力點打男人尿穴,使其小便從此失禁,一年後死亡。施刑地點:縣城新會堂。受害人:曾經在「解放戰爭」中搶救過受傷游擊隊員的中醫師黃煉石。
(文革百大酷刑60)扣搖琴:把竹削片,將男被批鬥者剝光衣服,用竹片輕搖重打其生殖器官。施刑地點:潮州市。
(文革百大酷刑59)喝狗咬:吆喝軍犬或土狗撕咬被批鬥者。
(文革百大酷刑58)拔河:用粗繩子捆住被批鬥者腰部,兩隊人馬從相反方向「拔河」。
(文革百大酷刑57)舉重:讓被批鬥者手托50斤重鐵塊接受批鬥。
(文革百大酷刑56)縛鉛線:用鉛線捆綁被批鬥者胳膊或手掌。
(文革百大酷刑55)抽鉛鞭:用幾根8號鉛線紮成鉛鞭,抽打被批鬥者。
(文革百大酷刑54)長跪炙日:連續從早上日初出,跪至日落燈上,整整十二個鐘頭。
(文革百大酷刑53)長跪請罪:令被批鬥者長跪於毛像前,稍有搖擺即遭毒打。(註:此刑相對普通,應該全國都有,不只潮汕地區。)
(文革百大酷刑52)玩小皮球:將一個才兩歲的男童在地上甩。
(文革百大酷刑51)踢皮球:強令被批鬥者跪於庭院或房子中間,或者黑布幕後,施刑者站於四周,把人當球來回滾踢。倖存者回憶:其中一施刑地點為城隍廟舊址。
(文革百大酷刑50)敲布鼓:敲打孕婦肚皮取樂。
(文革百大酷刑49)和尚撞鐘:將舊式長凳平懸於被批鬥者前面,再將被批鬥者兩手反綁於身後,然後用力猛推長凳,使其撞擊被批鬥者胸部。
(文革百大酷刑48)獨木難支:將一片七寸見方小木板釘在一根椅腿上,成為一隻獨腿凳子,強令被批鬥者「坐」在上面,施刑者冷不防抽打被批鬥者,使其倒栽蔥。
(文革百大酷刑47)聽耳機:把未熄滅的菸蒂猛地塞進被批鬥者耳窩,致使耳窩被燙傷潰爛,流膿不止。
(文革百大酷刑46)和尚背米:強迫人背著大石頭接受批鬥,直到被石頭壓倒為止。(為何叫「和尚背米」,待考,大概只是因為形似,隨口而叫。)
(文革百大酷刑45)請佛祖:用器物點打男人陰囊,不打死,只打得他翻滾哭叫,從中取樂。(說明:睪丸在潮汕話中稱為「卵核」,「核」音同「佛」,施刑者故將此刑稱為「請佛祖」。)
(文革百大酷刑44)敲木魚:用大菸斗猛擊被批鬥者腦袋。
(文革百大酷刑43)榴彈滾身:用木柄手榴彈擊打被批鬥者全身,重點是肝區、肋骨,致人多處重傷。
(文革百大酷刑42)榴彈擊腦:用木柄手榴彈錘擊腦部。全國勞動模範杜美宗,被施以此刑,死於潮安縣監獄門外。
(文革百大酷刑41)鎖喉扣:用板指掐住聲帶,使被批鬥者聲音嘶啞,有口難言。
(文革百大酷刑40)打喉結:摧打男子喉結。受害者:縣潮劇團副團長黃延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