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 Kitty藏屍案是指1999年5月26日在香港揭發的一宗肢解案[1],案中23歲女死者樊敏儀因錢債問題,遭多人禁錮於尖沙咀加連威老道31號一幢唐樓的3B單位裡,在遭到多番虐待後傷重死亡[2],死後被肢解、烹屍,頭顱更被塞進一個美人魚造型的Hello Kitty洋娃娃頭部位置內,其餘軀幹不知所蹤,涉案的13歲女童阿芳於案發一個月後將案情告訴社工,並以污點證人身份指控陳文樂、梁勝祖及梁偉倫,三人被控以謀殺、非法禁錮及阻止屍體合法殮葬三項罪名[3][4]。2000年12月6日,陪審團於裁定三被告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及其餘兩控罪成立,法官阮雲道判處三人終身監禁,是誤殺罪中最嚴厲的判刑,並形容被告極度喪心病狂、殘忍、冷酷無情、墮落、暴力及惡毒,並非人類對待人類所能做出的行為[5]。此案於2003年香港電台「十大哄動案件選舉」中排行第4位[6][7],僅次於1982年的雨夜屠夫、1974年跑馬地紙盒藏屍案、及1992年至1993年的屯門色魔案。
受害者背景
案中死者樊敏儀生於1976年,從小與其母親相依為命,並有一姑媽感情甚好,自其母改嫁後,她甚少與母親聯絡,只偶爾找姑媽。樊敏儀本性文靜,讀書成績亦不錯,中七預科畢業後任職售貨員,後來於1996年認識一名男子吳志遠,二人一起租房子同居,至1997年搬往麗瑤邨富瑤樓與吳志遠的母親一同居住。任職散工的吳志遠收入不多且染有毒癮,結識了毒品拆家陳文樂,樊敏儀在1997年中與陳文樂進行毒品交易時,被偷去數千元,後來更被要求還款1萬元。樊敏儀偕同吳志遠再與陳文樂理論,陳文樂以有黑社會背景,威嚇二人還款3萬元,並將欠款分期6個月,每月攤還5千元,二人籌錢還款,直到1998年初因樊敏儀誕下兒子而無法工作,一直拖延還款,吳志遠於同年10月進入喜靈洲戒毒所,樊敏儀一家依靠每月五千多元的公援金過活。吳志遠在戒毒所戒毒期間,陳文樂仍迫樊敏儀還債,且強迫她往夜總會任職女公關,樊敏儀其後染上毒癮。[8]
案情摘要
遇害
樊敏儀於1997年因籌措祖母的醫藥費,偷取首被告陳文樂數千元港幣及其他財物(另一說是指毒品債)共八千元。首被告陳文樂發現後,於是吩咐次被告梁勝祖及第三被告梁偉倫向女受害人追債,女受害人其後已還款四千元,但剩餘四千元欠款因在陳文樂計算利息下已變成三萬元。女受害人為求還清債項,懷孕後仍繼續接客,受害人最後還款一萬四千元,餘下款項仍被三名被告將不斷提高利息,最終女受害人無力償還並嘗試避開三人,因而觸怒三名被告。1999年3月17日梁勝祖及梁偉倫按照首被告要求,將受害人從葵涌麗瑤邨富瑤樓一單位押走[9],禁錮於尖沙咀加連威老道31號3樓一房內。在該房內,梁偉倫質問受害人為何不還錢、為何不肯回電話,連踢受害人超過50次。三名被告用木板封着該單位的玻璃窗,以食油灌入受害人的口腔,在傷口上塗上辣椒油,逼吞吃糞便及喝尿[10][11]。被告之後把燒熔的塑膠吸管滴在她的腿上,並命令受害人發出笑聲。受害人開始神志不清,並不時挑起傷口上的焦疤,被告於是以電線緊緊綑纏受害人雙手多個小時,之後又用鋼管毆打其雙手。數星期後,女受害人終於支撐不住,陷入昏迷,被告一度以打火機燒她腳部,以測試受害人是否死去。受害人其後被指直接用口吸食冰毒(甲基安非他命),在地上輾轉反側,狀甚痛苦,估計於1999年4月中旬死去,死時臉部浮腫、牙齦流血,全身長滿水泡、傷口灌膿。[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