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不幸運
2024-09-13 08:33:34
各位HATERS記住:係禁制令頒下的一刻,所有曾經出現在這個POST以及之前所有的POST,留下“海量式的垃圾留言/詆毀/誣衊/人身攻擊/貶低/粗言穢語/羞辱受害人的”涉事帳號,會立即喪失使用“所有社交網絡平台的權利”至少一年!包括THREADS!不需要再通知你們!因法律界已高調公開警告過你們多次!屢勸不聽!涉事帳號曾多次“出現在唔同的POST留下欺凌別人的留言”,即所謂“慣犯“;禁制令下,有關帳號會被懲罰雙倍,即兩年或以上,甚至“終生被禁止上任何社交平台”!因你們的罪行非常嚴重,亦係“長期無間斷欺凌別人”;網絡欺凌及違反社群條例!所有社交平台必要遵守香港法庭禁制令、法庭命令下會“全面封鎖你們的帳號”!他們已經“被知會”!就算係帳號在海外,一樣受禁制令規管!你們班HATERS繼續俾心機攪事、繼續欺凌別人、繼續目無法紀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