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工傷意外
僱員若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以致受傷或死亡,即使僱員在意外發生時可能犯錯或疏忽,僱主在一般情況下仍須負起本條例下的補償責任。
僱員如在下列情況下遭遇意外受傷或死亡,則一律被視作在
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而引致:
3. 在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訊號或紅色/黑色暴雨警告訊號生效期間,或於「極端情況」公布所指明由超強颱風(或其他大規模天災)所引致的「極端情況」存在期間(包括延展期間),僱員在他該日的工作時間開始前四小時內,以直接路
綫由其居所前往其工作地點途中,或在他該日的工作時間終止後四小時內,由其工作地點前往其居所途中;或
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ecd/pco36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