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閣下:
我是黃于喬,一名香港性別議題倡議者,也是被告劉頴匡的女朋友。2024年是我與劉相識的第10年。我畢業於傳統女校拔萃女書院,後來入讀中大法律系,因為加入善衡書院的辯論隊,而結識當年讀中大中文系的劉頴匡。在他之前,我交往的男生都是出身傳統名校、中產、規規矩矩的人,但劉卻不一樣:他的中學我沒聽說過、出身基層、也不是很帥,但他身上卻有一種不一樣的光芒。
在我眼中,劉是一個聰明、能言善辯、具領導天賦、不斷渴求知識、思維敏銳、語言能力強、充滿好奇心的人。我和他同樣好勝、喜歡不斷追求自我進步,一拍即合。跟他在一起,會時刻關注各種時事、文化、政經、宗教議題,從不同角度思考和分析世界,腦袋不會停下來,就算足不出戶,單單是談天說地、看紀錄片和電影、討論時事,就能夠讓我們滿足一整天。
小時候,我曾經在老師和社工的建議下,進行了智商測試,當時臨床心理學家把我的智商評為134-146,屬於資優。我約會過的男生,當然都也很好,但也真的沒有一個像劉一樣能夠完全的明白我、理解我、鞭策我。後來才知道,原來劉中學時期也被學校安排做智力測試,智商也在130以上。
法官閣下,我認為以劉頴匡的天資和才能,他本來是絕對有能力走一條「正常」的路,成為律師或教師等專業人士,過安穩舒適的中產生活。但他有志從政,非為一己私利,完全是出於他對社會人民的關懷、對香港民主化的追求、期望能夠為香港貢獻他的才能,卻不料因此捲入此案、身陷囹圄,人生最黃金的時期都在牢獄中渡過。
我認識劉頴匡的時候才19歲,現在已經29歲了,我們十年的關係中,有三年多是隔著監獄的高牆、見面要透過探訪室的玻璃、對話要透過限時的電話筒。還押三年多,我每天風雨不改的到收押所探他,正正因為我認為他不是作奸犯科、偷呃拐騙的罪犯,是個值得我繼續關心和付出的人。
法官閣下,這三年多以來,香港變了很多,而我知道一直被收押的劉亦已得到莫大的懲罰。過去他固然未曾妄想過要顛覆國家,而無論是現在或將來,他經已不是當初天真的少年,不會再妄想自己能夠投身政治改變社會,不會再沾邊任何有可能被定性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只希望能夠盡快重獲自由。為了準備這一天的到來,劉在獄中除了攻讀學位,也自學多種語言、運動強身健體,每天力求進步,甚至在多次研讀聖經和可蘭經之後,決定受洗成為基督徒,只希望將來有一天離開監獄時,他已是更好、更強、更成熟的人。
黃于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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