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被告人為一個名為「廢 J0HN ミ世」的連登帳戶(下稱「該帳戶」)(帳戶編號 #1654)的擁有人。該帳戶在所有關鍵時間只有被告人使用,亦只有被告人知悉該帳戶的密碼。19
19 見證物 P10 第 4 段
睇到呢度都知入撚硬

連旁聽拍下手叫下口號都入到煽動,煽動本身就係英國佬當年為左67暴動搞鳩當年暴民整嘅惡法,好闊好含糊只要佢有心告你嘅就入鳩硬,同佢爭議係咪煽動嘅基本上唔駛打不如認罪賺1/3刑期算,只能爭議 1. 個帳號係咪你嘅,如果爭議唔到1就 2. 帳號或者device係咪得你一個人/用 然後互賴,基於一罪不能兩審 拉丁語:non bis in idem;ne bis in idem)(英語:Protection against double jeopardy) 咁就會冇事 (參考椰子案)
「佔領禮賓府指南」事件
2014年雨傘革命期間,邱文勁參與了佔領活動,並曾於11月4至6日以網名「椰子是冤枉的」在高登討論區和Facebook發佈「佔領禮賓府」指南[5][15][16],被市民林鎮華以「擔心會破壞社會安寧」為由向警方舉報[17]。警方隨後於11月7日以涉嫌「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和「煽惑他人干犯暴力」將其拘捕[15][16][17][18]。案件後於2016年7月7日審訊,因控方無法證明帳號「椰子是冤枉的」是屬於邱文勁本人而被裁定為證據不足,邱獲撤銷控罪[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