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計劃出新招,允許地方政府發行專項債去收購當地的存量房。按地方債的專項債過去只允許用在基建和環境項目上。
報道指,今年3.9萬億的專項債規模,已經用了超過一半;暫時未知道是否全部餘下規模會直接用於存量房收購之上。
在中央5.17穩定樓市新政中,估計有高達5,800億元的資金可用於收購存量房。但根據彭博統計,只動用了約8%。《彭博》指,部分原因是地方政府欠缺積極性,因為將存量房轉為保障房出租,參考目前內地一線大城市的租金水平,回報約只有1.4%,比向央行借入救樓市資金的成本1.75%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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