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祥唔係明星咩 ?
我就未見過有明星衰完偷野仲紅得番
如果係有真係成個演藝圈之恥
我覺得直頭演藝圈要出聲同佢割
80年代至00年代幾紅既偷野我諗唔會再出現

1999年7月27日早上,林子祥獨自在美國夏威夷威基基希爾頓酒店一間免稅店閒逛,暗中將貨架上價值75美元的名牌Polo太陽眼鏡放進袋內,未有付款便離開店舖。當值警衛從閉路電視目擊整個案發經過,並立即採取行動將他截停,人贓並獲。
根據美國夏威夷州法例,店舖盜竊屬刑事罪行,犯人如在判刑後六個月內行為良好,其刑事案底將會被撤銷,而林子祥亦沒有在美國境內重犯,因此其案底已於2000年1月28日後被刪除,但警方仍會保留其被拘捕的記錄。
2001年舉辦《最愛接觸林子祥》個人演唱會,同年12月14日與陳奕迅合辦《01年拉闊壓軸 林子祥&陳奕迅》音樂會。
2002年與香港管弦樂團合辦演唱會《港樂·林子祥》
2003年,林子祥獲得CASH音樂成就大獎,是首位唱作人獲得此殊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