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更新健身室使用安排,11月1日起月票持有人須透過SmartPLAY預訂7日內的健身室段節。
現時,健身室月票持有人須直接前往健身室以先到先得方式登記使用健身室設施;如入場配額已滿,月票持有人須在現場排隊等候。為了方便使用者安排時間,康文署宣布,於11月1日起將推行新安排,月票持有人須透過SmartPLAY預訂7日內的健身室段節,每日可預訂節數不限。
有別於其他康體設施的預訂安排,無論使用者持有月票或時票,預訂健身室設施第七天的段節一律由上午8時開始,如11月1日上午8時起,可以先到先得方式預訂11月7日的段節。在新安排下,由9月1日起,健身室月票的預售期由90天改為30天,而月票有效期維持不變。
已預訂健身室段節的使用者可在預訂段節開始前15分鐘內,在設於健身室外的自助簽場機使用香港身份證正本登記使用設施,並可一次過登記已預訂的相連段節。
健身室使用者取消預訂安排方面,已預訂健身室段節的月票或時票持有人如無法到場登記或充分使用已預訂的段節,應盡早取消已預訂的段節。使用者最遲須於預訂段節開始前一天透過SmartPLAY系統取消該段節的預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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