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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憲制基礎存有誤解,例如強調「兩制」多於「一國」、抬高《中英聯合聲 明》的地位、誤以為《基本法》是香港的「小憲法」等等。回歸後,「一國兩 制」的實踐遷就港英時代的「法治」以及法系的不同,日益造成「一國」之認 同不足,兩地矛盾也不斷積累。
論文的核心觀點認為
,佔中支持者在所謂「爭取真民主」的過程中忽略了 《基本法》在我國法律體系中的地位以及製定時的基本原則。香港特區的普選 和民主化過程必須按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製度安排進行。 《基本法》第45條規定香港特區最終以普選方式產生其行政長官,但是前提 是必須遵守循序漸進推進香港民主進程的原則。第45條對於普選的承諾也意 味著現行製度只是一種過渡安排,尚需漸進達成普選的分步目標。基本法模式 所遺留的法律問題亦有待進一步探討,才能深刻反思和討論「一國兩制」之典 範意義和香港民主建設的發展方向並促進中央與香港特區關係的法治化。本文 將對「佔中事件」及其相關的一系列法律問題和爭議展開研究。透過對選舉制 度的重新審視,以及法律的修改和完善,建立符合香港實際情況,有香港特色 的新民主選舉制度,
從制度上落實“愛國者治港”,保障“一國兩制”的實 行。
近年來,香港社會亂象頻生。
反中亂港分子對「一國」帶有偏見,他們透過 各類選舉進入特別行政區治理架構,令「一國兩制」陷入危機。因此,中央和 特區必須讓香港社會深入理解和接受「愛國者治港」的前提,才能穩健地推進 民主進程。有鑑於此,2020年港版《國安法》立法。 2021年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高票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
落實「愛國者治港、反中亂港者出局」的原則。中央從國家 層級完善特區的選舉制度是完善「一國兩制」的重要措施。糾正目前選舉制度 的實施偏差是以法律規範維持和諧的第一步,確保“愛國者治港”,重新讓社 會政治生態恢復平衡,從而有利發展經濟,改善民生。
呢條女啲思想真心勁fucked up,仲癲撚過何君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