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文敏:懲教署長有權決定何謂「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但準則何在?香港政府完全無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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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6 17:07:06
陳教授重嘥時間, 留返啖氣暖肚啦
2024-07-26 17:11:53
有錢你就搵啦 咁撚多嗲睇住送頭俾人升職
2024-07-26 17:12:15
擺明就係要摧毀公民社會
以往嘅民間組織 工會都收晒皮 傳媒就收編晒
2024-07-26 17:16:03
一個社會喪失多元聲音,追求進步既心
淨返低既只係唯利是圖,力求成為特權階級

後果可想而知
2024-07-26 17:18:29
好在佢人喺London
喺香港一早已經被跪低
2024-07-26 17:22:05
這樣用力逃避一種眼神 其實你已敗露

不靠著情報 你心虛我知道
2024-07-26 17:22:54
因為連佢都唔知 點判點做鳩人 都係背後老共話事
2024-07-26 17:23:31
審訊只係過程 表證成立 萬能入罪
2024-07-26 17:26:37
好耐冇見到人話

佢真係唔好返香港,應該真係會拉
2024-07-26 17:28:12
睇吓港大幾時褫奪佢個教授教席
2024-07-26 18:25:51
是但啦
教授慳返啖氣
用咗一次言論鼓油之後,就冇㗎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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