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注意,香港消委會在用詞方面是非常謹慎的,沒有用道歉,而是用抱歉。這也意味著,香港消委會對此次檢測結果,並沒有否定,而是保留意見。理由是,內地的包裝飲用水標準,版本較早,標準較低,對農夫山泉來說,自然容易符合標準。而香港是根據歐盟有關飲用水的標準執行的,也就達不到要求了,出現“誤會”了。既然是誤會,也就談不上道歉,而只能是抱歉。
同時從香港消委會的澄清聲明中不難看出,在香港執行的飲用水類別中,並沒有“飲用天然水”這一類別,在歐盟的執行類別中,也沒有“飲用天然水”一說。雖然“飲用天然水”幾個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在農夫山泉下面標著,那也只是企業行為,而不是國家標準中有這個類別。既然沒有這個類別,香港消委會在對農夫山泉進行檢測時,可以向上靠,也可以向下靠。因為,在國家標準中,只有“飲用天然礦泉水”一說,而沒有“飲用天然水”,即使農夫山泉強調自己的水是“飲用天然水”,也必須按照“飲用天然礦泉水”標準執行。那麼,在內地可以按照低版本國家標準執行的同時,到了香港市場,如果消費者要求按照歐盟的標準執行,不符合消費要求也是可以想象的。
這就要求,農夫山泉應當就“飲用天然水”給消費者一個解釋,這到底是一種什麼樣的水,是天然礦泉水還是純淨水,與飲用天然礦泉水有什麼區別。農夫山泉說自己是“大自然的搬運工”,自然搬的應當是天然礦泉水,而不是什麼自然水。天上下的,山上流的,河中淌的,是不是都算天然水,是否意味著所有的水都可以隨便喝。
我們不是想難為農夫山泉,也不是不信任農夫山泉。但是,對“飲用天然水”的概念,在不弄清楚之前,確實有點難以接受。譬如娃哈哈純淨水,人家說的是純淨水,國家標準里有專門一個類別,飲用天然礦泉水,國家標準里也有。只有飲用天然水,國家標準里沒有,歐盟版里也沒有,只有農夫山泉有,以至於香港消委會只能將其改列為一獨立類別。在國家標準等都沒有這一類別的情況下,自然,檢測其優劣好壞的標準也就非常模糊了,可以調整為5星,也可以調整為4星。對企業來說,顯然需要就此做出合理解釋,並敦促有關方面加快新的標準制定,並盡可能地爭取把“飲用天然水”單獨作為一個類別。否則,下次再遇到類似檢測,恐怕農夫山泉就難以過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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