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驗水用歐盟標準不合國情
據消委會指出,溴酸鹽是消毒過程中,天然存在於水中的溴化物被消毒劑臭氧氧化而衍生的副產品。該機構提醒,攝入大量溴酸鹽可引致惡心、腹痛、嘔吐和腹瀉,嚴重情況甚或影響腎臟及神經系統,國際癌症研究組織把其中一種溴酸鹽(溴酸鉀)列為可能令人類致癌物質(第2B組)。
報告於周一發表後,農夫山泉隨即大興問罪之師發出律師信,昨天更派出執行董事踩上消委會北角總部,狠批該機構存在「適用標準錯誤」、「標準判斷錯誤」及「明顯主觀誤導」,包括強行把香港地區銷售的產品套用到歐盟標準,罔顧不同法規要求下的生產背景差異,「得出的結論極不科學也極不嚴謹」,要求消委會向該公司及消費者「鄭重道歉」。
簡單來說,農夫山泉對消委會報告有三大不滿。第一,該公司指其產品標明為「天然水(深層湖水)」,消委會卻使用「天然礦泉水」標準檢測,屬於「適用標準錯誤」。
第二,農夫山泉表示產品銷售於內地及香港市場,「必然以所屬區域的法規為優先適用標準」,消委會「強行將中國香港地區銷售的產品套用並不應適用的第三方(歐盟)標準」。
第三,農夫山泉指出,即使按照歐盟天然礦泉水標準,其產品的溴酸鹽含量也沒超標,消委會卻使用「達到上限」這種「極易導致消費者誤解」的不嚴謹表述,實屬「明顯故意錯誤、有意誤導、非常之不負責任」。農夫山泉又認為,消委會報告「在香港及內地廣大消費者群體中造成恐慌,給農夫山泉這樣產品本身完全合規合格的企業造成巨大的損失」。
換言之,農夫山泉的聲明其實通篇並無指出消委會檢測有錯,只不過強調「我是中國的天然水,所以歐盟的礦泉水標準不適用於我」。該公司反應這麼大也不難理解,背後主要存在三大原因。首先關乎纏繞農夫山泉多時的「水從何來」爭議,如其聲明提到,該公司產品標明為「天然水(深層湖水)」,來自千島湖、萬綠湖等水源,可是市場消費者普遍將之視同「礦泉水」,經常引起混淆。
成都傳媒集團旗下網媒「紅星新聞」今年1月份引述中國食品產業專家朱丹蓬稱,其他品牌的礦泉水屬於地下水,而農夫山泉的「天然水」屬於地表水,「客觀來說,地下水水質確實是優於地表水的。」農夫山泉聲明指出,歐盟礦泉水、飲用水的溴酸鹽安全標準分別為每公升不超過3微克、10微克。因此,若按較寬鬆的飲用水標準,該公司產品的溴酸鹽含量確實未達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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