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案│李家田:屠龍小隊習慣示威前夕租住單位「過夜」 他未有前去 翌日對成員被捕感驚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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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9 11:05:14
屠龍小隊等人涉串謀在2019年12月8日遊行中設置炸彈案第49天審訊。被告李家田續自辯指兩度沒有出席屠龍小隊會議,12月7日亦沒有按隊長黃振強指示前往灣仔克街地址,李理解小隊只是租用單位「過夜」,他認為自己無需到該處睡覺故作出推搪,翌日得悉成員被捕感到驚訝;李又曾在群組稱「黑警死全家」,但只是套用示威者常用口號,並非真的想「黑警死全家」。
2024-07-09 11:05:47
早前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供稱,與包括李家田等成員於2019年11月25日、12月5日開會,席間提及大行動涉槍和炸彈。黃振強又指12月7日着成員到灣仔克街展鴻大廈的安全屋。

李家田作供指,他11月17日身在理大期間曾退出「滅龍」群組,直至21日才被再次加入群,以致對於各成員前往泰國旅行亦不知情。11月25日,黃振強在群組相約成員晚上11時半荃灣會合,由於李家田並非經常「跟進」對話,因此不知悉當日飯局目的,曾稱「下,又唔講」,並問自己需否出席,黃振強回答「嚟食下嘢」,但李家田當時在尖沙咀應是有事要辦,認為吃飯不比眼前的事情重要,黃振強在群組中提過「三陂坊潮興」,但對話中沒顯示李家田答應出席,李指最後亦沒有應邀到場。
2024-07-09 11:07:01
至於12月5日的會議,李家田指黃振強事前稱要進行媒體訪問,曾先後傳送何文田山地址,其後更正為皓畋,但李家田沒有閱覽該訊息,他當日從新蒲崗步行至何文田山後方發現去錯地點,但由於步行感到疲累,決定不前往皓畋,自行到旺角吃飯。

李家田續指,黃振強着他12月7日到灣仔克街一個地址,李家田了解屠龍小隊習慣在示威前一天在示威地點附近租住單位睡覺。但李家田當日沒打算到場,「我覺得我唔需要去嗰到瞓覺」,李晚上到太子飲酒消遣,但沒足夠金錢買單,黃振強其後過數予他,又傳訊問李「瞓著喇,嚟未?」,李8日凌晨回覆「擺條鑰匙喺門口先」,李解釋是推搪黃的借口,最後他亦沒有到灣仔單位。直至睡醒後,方發現屠龍小隊成員被捕,李感到驚訝。
2024-07-09 11:07:25
李家田確認當時持有有效身份證和護照,而12月8日至翌年6月在香港。李稱沒打算串謀放炸彈、藉爆炸品導致爆炸、謀殺警務人員,更沒有管有槍械。

辯方展示群組對話,李家田提過「黑警死全家」,李解釋對話提到「政府宣布委任懲教人員為特別警察」的新聞,李認為警方「想拖其他紀律部隊落水」,遂套用示威者常用口號,並非真的想「黑警死全家」。
2024-07-09 11:32:47
審左幾多日?

你無羅湖聰周庭個啲人血饅頭attention seeker 咁日日開Patreon 咁乞錢
自然無黃絲支持呢啲死士啦
2024-07-09 12:06:03
2024-07-09 17: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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